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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办发[2013]123号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摸清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家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二、清查内容及基准日(一)清查内容本次清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实际存在并拥有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