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3年7月4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暂行办法(试行)》,经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近日,浙江省水利厅正式发文公布了2012年度浙江省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