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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是排斥土地流转,而是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只有流转起来才能提高效率。有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双方才敢于流转,才能较长时间流转。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的方向,这一点应当明确。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定指标、下任务,甚至变相强迫命令,存在着求大、求快的倾向。土地流转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适应;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导向而不是行政干预;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搞非农产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这是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一点也要明确。为此,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