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7月27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1999年开始施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与改进。《实施细则》首次明确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