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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式金属罐检尺方式进行油品计量交接是现在普遍采用的油品交接计量方式,依据为SY 5669-9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由此规程可知其油品质量计算公式影响因素很多,为提高油品计量交接准确性,对影响油品计量准确性的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并提供相应解决措施。
一、影响油品计量准确性因素
SY 5669-9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中油品质量计算公式有多项修正系数对密度、体积进行修正,具体有空气浮力修正系数、体积修正系数、金属膨胀系数,此外,检尺、测温、采样、测密、测水、体积换算、计量器具等多项环节均对最后结果影响,因此必须针对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分析,减少误差。以下为具体分析:
1.人员操作误差
1.1 检尺误差
操作人员检尺时油品未达到规定液面静止时间,液面波动造成读数误差;读数时视线未与尺带刻度垂直;浮顶罐在浮顶半起浮的非计量区间进行检尺;检水尺时遇到油中悬浮水层造成水尺不准;测量结果不按检定给出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1.2 测温误差
未按规定选取测温点,点数不对或位置不准确;读数时未达到规定温度稳定时间。
1.3 采样误差
未按规定选取采样点,位置不准确造成样品缺乏代表性;采样器不符合标准。
1.4 密度测量误差
未除去试样表面形成的所有气泡;未使用恒温浴;未对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作有关修正;未选用正确的石油计量表将视密换算到20℃下标准密度。
1.5 水分测量误差
未按规定摇匀试样;试样称量不准;未按规定加热试样馏出;未使用规定工具把冷凝器中的水刮进接收器。
1.6 标准体积换算误差
立式金屬罐容量按JJG 168-2005《立式金属罐容量》试行检定规程进行的,容量为700m3 以上的油罐,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1%,置信度为95% 。这是在油罐结构正常情况下得的结果。但在实际使用中罐底会有变形,这就会影响检尺的准确性;罐容表检定周期已过;查错罐容表;未按G B 1885-1998《石油计量表》规定正确选用体积修正系数表。
2.计量器具误差
在油品计量过程中,除油罐外,使用的计量器具还有量油尺、三用尺、密度计、温度计。这些计量器具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油品计量的准确性。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
2.1量油尺
未在检定周期内;尺的频繁使用,尺带扭折、弯曲及镶接;尺锤尖部损坏;尺带刻度模糊不清或数字脱落; 尺刻度超过允许范围。
2.2 三用尺
最低分辨力在规定范围内未达到相应准确度;未进行校准。
2.3密度计
石油产品密度的测定是根据G B /T 1884- 2000《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进行的。该标准规定使用SY -Ⅰ型、SY -Ⅱ型石油密度计允许误差为±0.0005g/cm3、±0.001g/cm3。密度计未在检定周期内;外观破损。
2.4 温度计
水银温度计未按规定检定;毛细管内水银柱断线;刻度模糊不清,涂料脱落;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感温泡有裂痕.
二、减少计量误差措施
1.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项标准内容
两次连续测量的读数相差不大于2mm为止。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不大于1mm时,取第一次测量值作为油高;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时,取两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油高; 严格按照标准选取测温点,使用三用尺时,温度在30s内的变化不超过0.1℃时,进行读数;立式罐按 1:1:1比例取组合样,其取样点为油高的5/6、1/2、出口液面处。
2.加强操作人员现场演练,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检尺时必须做到:下尺稳、提尺快、读数准,先读小数、后读大数;注意密度、体积修正系数、静压力换算中内插法的掌握;
3.确保储罐和在用计量器具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定期检查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按期送检;使用前认真检查器具情况。
参考文献:
[1]SY 5669-9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GB/T13894-92《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手工法)》;GB/T8927-88《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1884-2000《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1885-1998《石油计量表》表59A产品标准密度表;GB/T1885-1998《石油计量表》表60A产品体积修正系数表.
一、影响油品计量准确性因素
SY 5669-9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中油品质量计算公式有多项修正系数对密度、体积进行修正,具体有空气浮力修正系数、体积修正系数、金属膨胀系数,此外,检尺、测温、采样、测密、测水、体积换算、计量器具等多项环节均对最后结果影响,因此必须针对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分析,减少误差。以下为具体分析:
1.人员操作误差
1.1 检尺误差
操作人员检尺时油品未达到规定液面静止时间,液面波动造成读数误差;读数时视线未与尺带刻度垂直;浮顶罐在浮顶半起浮的非计量区间进行检尺;检水尺时遇到油中悬浮水层造成水尺不准;测量结果不按检定给出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1.2 测温误差
未按规定选取测温点,点数不对或位置不准确;读数时未达到规定温度稳定时间。
1.3 采样误差
未按规定选取采样点,位置不准确造成样品缺乏代表性;采样器不符合标准。
1.4 密度测量误差
未除去试样表面形成的所有气泡;未使用恒温浴;未对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作有关修正;未选用正确的石油计量表将视密换算到20℃下标准密度。
1.5 水分测量误差
未按规定摇匀试样;试样称量不准;未按规定加热试样馏出;未使用规定工具把冷凝器中的水刮进接收器。
1.6 标准体积换算误差
立式金屬罐容量按JJG 168-2005《立式金属罐容量》试行检定规程进行的,容量为700m3 以上的油罐,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1%,置信度为95% 。这是在油罐结构正常情况下得的结果。但在实际使用中罐底会有变形,这就会影响检尺的准确性;罐容表检定周期已过;查错罐容表;未按G B 1885-1998《石油计量表》规定正确选用体积修正系数表。
2.计量器具误差
在油品计量过程中,除油罐外,使用的计量器具还有量油尺、三用尺、密度计、温度计。这些计量器具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油品计量的准确性。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
2.1量油尺
未在检定周期内;尺的频繁使用,尺带扭折、弯曲及镶接;尺锤尖部损坏;尺带刻度模糊不清或数字脱落; 尺刻度超过允许范围。
2.2 三用尺
最低分辨力在规定范围内未达到相应准确度;未进行校准。
2.3密度计
石油产品密度的测定是根据G B /T 1884- 2000《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进行的。该标准规定使用SY -Ⅰ型、SY -Ⅱ型石油密度计允许误差为±0.0005g/cm3、±0.001g/cm3。密度计未在检定周期内;外观破损。
2.4 温度计
水银温度计未按规定检定;毛细管内水银柱断线;刻度模糊不清,涂料脱落;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感温泡有裂痕.
二、减少计量误差措施
1.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项标准内容
两次连续测量的读数相差不大于2mm为止。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不大于1mm时,取第一次测量值作为油高;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时,取两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油高; 严格按照标准选取测温点,使用三用尺时,温度在30s内的变化不超过0.1℃时,进行读数;立式罐按 1:1:1比例取组合样,其取样点为油高的5/6、1/2、出口液面处。
2.加强操作人员现场演练,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检尺时必须做到:下尺稳、提尺快、读数准,先读小数、后读大数;注意密度、体积修正系数、静压力换算中内插法的掌握;
3.确保储罐和在用计量器具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定期检查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按期送检;使用前认真检查器具情况。
参考文献:
[1]SY 5669-9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GB/T13894-92《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手工法)》;GB/T8927-88《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1884-2000《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1885-1998《石油计量表》表59A产品标准密度表;GB/T1885-1998《石油计量表》表60A产品体积修正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