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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改革、公开性和热点纷呈的苏联社会现实生活中,新刑事立法纲要草案的公布,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热点。刑事立法虽然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体系中不居中心位置,但它却履行一系列重要的社会功能,如保护功能、预防功能和教育功能。而且,它履行社会功能的手段,即刑罚方法具有可怕的威慑力量,轻者会限制或者剥夺犯罪人的权利,重者可能改变他的命运乃至危及其生命。由于这个特点,苏联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未来的刑事立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以及对犯罪行为所作的反应形式和强度,而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