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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处于社会急剧变动的转型期,社会总体上处于失序状态;民众朴素报应观仍然强烈,与现代刑罚目的刑理念产生极大冲突。刑罚制度对国情因素的回应和吸纳应以积极因素为限,止于消极因素。立足于刑罚目的,发挥刑罚功能,通过刑罚的合理配置和运用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和法益保护机能,以维护和稳定法秩序,培养国民的法规范意识,重塑国民失却的规范信赖感,对于践行我国刑罚制度的当代使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