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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起,黑龙江对省本级部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取消省本级分散采购计划上报和审批,调整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审核程序,调整供应商登记入库程序。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省本级政府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上述三项改革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科长刘佩玉介绍,此次对采购程序的调整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政府采购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