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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的开放,社会的进步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数一直保持在10多万人,作为国家出国留学工作归口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在沟通信息、加强对国外学校把关、发布留学预警、推动与外国政府间的教育合作交流及对留学中介活动的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前不久,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曹国兴司长重点就对继续做好相关工作谈到了几个方面。
中介机构的主流是好的
截止目前,全国经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共270家。总的看,这些机构已经逐步成为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重要服务渠道,其主流是好的。
中介机构在在这样几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是帮助人们实现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在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工作方针方面做出了努力和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在最近3年的自费出国留学生中平均超过60%系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的。
二是留学中介机构培养了一批出国留学从业人员,开辟了一条自主就业的新渠道,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
三是送更多的学生出国留学,加强了中国与世界各国间在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总之,中介满足了广大老百姓需要,给社会提供服务,成绩给予肯定。
中介活动仍存在的问题
虽然自费留学中介活动秩序经过一个时期的整顿和规范,已取得明显的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 仍有一些没有取得资格的机构在非法从事留学中介活动;
(2) 部分取得资格的留学中介机构转借资质,非法牟取所谓“管理费”,充当非法中介的“保护伞”。
(3) 弄虚作假,制造假材料。
(4) 巧立名目,乱收费。
(5) 发布虚假广告、擅自开展未经确认的出国留学项目等。其中,由于缺乏保护当事者双方特别是消费者利益的规范的合同版本,导致双方特别是消费者利益很难维护问题非常突出。据统计,留学中介活动产生的经济纠纷和上当受骗事件有一半以上的所签订的合同不公平或不规范有关。
继续推进几项工作
曹司长透露,出国留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下大功夫做实、做好。继与外交部、公安部、劳动部等部委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针对目前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更好地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还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首先是认真做好留学中介合同推广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突出留学中介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准备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上公布使用示范合同的留学中介机构名单,并对模范使用示范合同的中介机构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同时,对仍在继续通过不规范合同进行欺诈活动的中介机构要与工商等有关部门一起给严厉打击。
二、 其次是加强留学预警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留学预警作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留学预警制度建设已写入最近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03年至07年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下功夫把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同时,还要根据《行政许可法》,认真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定位,强化整顿和规范留学中介活动的法规手段。研究如何修改和完善留学中介法规,为留学中介活动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三、 进一步办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使之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教育信息的窗口和教育涉外监管领域的电子种平台。近期拟在完善已有特色栏目的基础上,办好“中介动态”、“案例点评”、“专家访谈”、“媒体聚焦”等新增栏目,并尽快开通在线咨询,增强网站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四、 参照已公布的21个国家学校名单,公布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学校合作的部分项目名单,引导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资质好的学校开展合作,支持和鼓励优秀中介做大、做强,引导留学人员到国外质量可靠的学校学习。
五、 建立境外教育机构资质鉴定中心,进一步加强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鉴定工作。定期对所公布21个国外学校名单进行补充和调整。适当增加其他中国公民留学国家学校名单。
六、 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设。鉴于目前正式建立全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仍然有一定困难,先支持各地建立地区性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联谊会,提高行业自律意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
七、 继续打击非法留学中介活动。在进一步查处合法留学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网上非法留学中介活动以及为取得留学中介资格的非法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
八、 做好与留学中介相关的合作办学、留学预科班、预备班、出国留学考试、国际教育展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净化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中介机构的主流是好的
截止目前,全国经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共270家。总的看,这些机构已经逐步成为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重要服务渠道,其主流是好的。
中介机构在在这样几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是帮助人们实现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在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工作方针方面做出了努力和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在最近3年的自费出国留学生中平均超过60%系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的。
二是留学中介机构培养了一批出国留学从业人员,开辟了一条自主就业的新渠道,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
三是送更多的学生出国留学,加强了中国与世界各国间在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总之,中介满足了广大老百姓需要,给社会提供服务,成绩给予肯定。
中介活动仍存在的问题
虽然自费留学中介活动秩序经过一个时期的整顿和规范,已取得明显的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 仍有一些没有取得资格的机构在非法从事留学中介活动;
(2) 部分取得资格的留学中介机构转借资质,非法牟取所谓“管理费”,充当非法中介的“保护伞”。
(3) 弄虚作假,制造假材料。
(4) 巧立名目,乱收费。
(5) 发布虚假广告、擅自开展未经确认的出国留学项目等。其中,由于缺乏保护当事者双方特别是消费者利益的规范的合同版本,导致双方特别是消费者利益很难维护问题非常突出。据统计,留学中介活动产生的经济纠纷和上当受骗事件有一半以上的所签订的合同不公平或不规范有关。
继续推进几项工作
曹司长透露,出国留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下大功夫做实、做好。继与外交部、公安部、劳动部等部委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针对目前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更好地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还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首先是认真做好留学中介合同推广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突出留学中介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准备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上公布使用示范合同的留学中介机构名单,并对模范使用示范合同的中介机构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同时,对仍在继续通过不规范合同进行欺诈活动的中介机构要与工商等有关部门一起给严厉打击。
二、 其次是加强留学预警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留学预警作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留学预警制度建设已写入最近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03年至07年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下功夫把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同时,还要根据《行政许可法》,认真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定位,强化整顿和规范留学中介活动的法规手段。研究如何修改和完善留学中介法规,为留学中介活动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三、 进一步办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使之成为人民群众了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教育信息的窗口和教育涉外监管领域的电子种平台。近期拟在完善已有特色栏目的基础上,办好“中介动态”、“案例点评”、“专家访谈”、“媒体聚焦”等新增栏目,并尽快开通在线咨询,增强网站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四、 参照已公布的21个国家学校名单,公布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学校合作的部分项目名单,引导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资质好的学校开展合作,支持和鼓励优秀中介做大、做强,引导留学人员到国外质量可靠的学校学习。
五、 建立境外教育机构资质鉴定中心,进一步加强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鉴定工作。定期对所公布21个国外学校名单进行补充和调整。适当增加其他中国公民留学国家学校名单。
六、 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设。鉴于目前正式建立全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仍然有一定困难,先支持各地建立地区性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联谊会,提高行业自律意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
七、 继续打击非法留学中介活动。在进一步查处合法留学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网上非法留学中介活动以及为取得留学中介资格的非法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
八、 做好与留学中介相关的合作办学、留学预科班、预备班、出国留学考试、国际教育展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净化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