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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内的外国军事活动是否属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规定的专属经济区航行飞越自由,或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沿海国是否有权规制其专属经济区内的外国军事活动?《公约》并未明确禁止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但《公约》中和平利用海洋等规定表明外国军事活动并非绝对的自由;海洋安全形势的变化也对条约解释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关国家实践更为条约解释及习惯国际法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中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外国军事活动进行规制,同时在外国专属经济区内有限度地从事军事活动,这一最新实践顺应了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