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视野下“见危不救”不宜入罪的思考

来源 :大经贸·创业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xin8767524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司法实践中,无特定救助义务下“见危不救”的案例往往在司法认定过程中分歧很大。近年来经典的案例有:浙江省某男子与女友吵架后放任女友在出租屋内自杀的案件;广州小悦悦被撞倒在地,摄像头记录下共十八个行人路过,却无一救助致使小悦悦错过抢救时机而致死的案件;以及日本刘鑫江歌案,南京彭宇案等等,都无一例外地引起了社会极高的关注,也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案件定性的争论。笔者对无特定义务下见危不救入罪持反对态度,藉由对近年经典案例的解析,在多维度视角下探讨无特定救助义务下的“见危不救”不宜入罪的原因。
  【关键词】 不作为犯罪 法律与道德
  一.人性角度
  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 一书中有这么一番论述:“生物的一切性状既不可能为了利他,也不可能为了害他,更不可能是为了害己,而只可能是为了利己。利己是基因的普遍特性,它是人类一切伦理运动的原动力。”[1]利己是人类的本性,而见危不救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他行为,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成为害己的行为。以刘鑫江歌案为例,目睹其男友正在对江歌行凶的刘鑫,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为了对江歌施救而开门,极有可能导致其男友同时对自己加害。再如众人见受害者溺水的案例中,即便是会游泳的旁观者,下水对溺水者施救可能会侵害自己的生命健康。因此,在无特定义务下的见危不救行为,是有违人的利己的本性的。
  二.刑法原理角度
  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要求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定必须确定。而道德义务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道德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它会随社会时代的变迁而变化,过去被纳入道德义务范畴的今天有可能被排除在外,反之亦然。同时,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可能有不同道德风俗,此区域与彼区域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道德要求。道德义务内容的这种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与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确定性相悖,将道德义务纳入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即在无特定义务下的“见危不救”入罪,极有可能会导致无限制地扩大不作为犯罪的打击面积,这无疑与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目的南辕北辙。
  其次,无特定义务下的见危不救入罪,是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和补充性的。杨兴培教授曾论述道:“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存在着多方面、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它们有机地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存在着一种严格的阶梯关系。在这个阶梯关系中,刑法是保证各种法律规范得以贯彻执行的最后一道屏障,它始终处于保障法的地位。”[2]来运刑法的谦抑性的内涵在于,刑法因其暴力强制性而成为法律底线的守护者,唯有穷尽他法律仍不能奏效时方才能动用刑法。对于无特定义务下的“见危不救”入罪,我们不禁要问:“除了刑法,我们是否没有其他路可走?”这种越过其他法律手段对该行为的规制,“一步到位”的做法,打乱了法律体系中的阶梯关系,也影响了刑法作为“最后一道屏障”的保障法的地位。
  三.历史渊源角度
  一国的立法,毫无疑问是与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息息相关,现今世界各国针对见危不救立法的,主要仍集中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鲜见于东方国家以及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规定中,这背后当然有一定的原因。在笔者看来,在过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盛行的西方社会,部分地将原归属于道德层次的要求,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作为人们的强制义务,这是提高国民精神文明,矫正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途径,整体的立法效果是利大于弊的。而像我国自传统儒家即奉行“义务本位”,强调个人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的奉献精神,是一种集体主义社会。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继续提高法律对人们的义务要求,是弊大于利的,也是不符合我国千年的历史渊源的。
  四.司法实践角度
  目前学界对于无特定义务下“见危不救”入罪的最大争议点在于犯罪主体的情况很难认定。以国外立法为参照,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能力施救且施救行为对自己无重大危险而不救。那么如何判定行为人是否意识到危难发生,是否有能力施救,行为人的行为到底属于“救”还是“不救”,且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及主观形态的认定,都是“见危不救”入罪的重大困境。如在广州小悦悦案件中,理论上被摄像头记录的十八位路人都将面临“见危不救”的犯罪指控,但是没有被摄像头记录的其他路人就不被指控?就这十八位路人而言,是否只要是从小悦悦身边路过就有救助的义务?如何认定他们意识到小悦悦身处危难又如何认定他们有能力对小悦悦进行救助?再如在某地公用泳池发生的案件,多人在泳池游泳,一儿童发生休克,面朝水下呈漂浮状,周围人都看到了但都认为该儿童在练习潜水便未做任何施救行为,最终该儿童溺水身亡。本案中,理论上泳池玩耍的旁观者都将面临“见危不救”的犯罪指控,但如何能认定周围旁边者是否意识到危难的发生,又如何收集证据予以证明呢?
  诸如以上的问题,无特定义务下“见危不救”入罪在实践中的困境不胜枚举,因此,不切实际地将“见危不救”入罪,尽管可以利用刑法的威慑力迫使社会大众服从法律,但势必会导致:法律规定过于严苛而致使犯罪打击面过广,加大司法成本,浪费社会资源或者是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而致使司法认定困难,执法困难,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最终立法形同虚设。这两种结果显然都有悖于“见危不救”犯罪化的立法初衷。
  五.社会导向角度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鼎”,通过明文的法律来规范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这招致了孔子的强烈反对,孔子坚信以道德教化百姓从善的方式要比以法律规制百姓不为恶的方式更加有利于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人在社会的生存准则不能纯粹以法律为标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强调“不为”,要求我们不做坏人,道德强调“应为”,要求我们做好人。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仅仅依靠“不违法”的价值取向是不够,而更应该有赖于“做好人”的价值取向。
  “见危不救”很大程度上应该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将其入罪意味着人们在面对一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时也要负担起額外的义务,其价值指向超出了一般人能够承受的限度,久而久之会给社会大众树立起一种“见危一定要救”或者“不救违法”的思想负担,进而树立起“遵从法律,不做坏人”的价值观,而不是“学习优良品德,做个好人”的价值观。这种社会导向与“见危不救”入罪的初衷之一:“通过法律促使社会向善”的目的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六.结语
  针对如今社会普遍存在的“见危不救”的冷漠现象,比起动用残酷、代价巨大的刑事制裁手段,我们不如去挖掘现象背后的社会深层原因,通过道德教化和激励手段来进行社会治疗,改善社会道德环境。与其严惩“见危不救”,不如鼓励“见义勇为”。对于数千年来奉行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中华民族来说,如果社会道德只能蜷缩在严酷刑罚的怀抱之中方能残存的话,那将是何等的讽刺!
  【注 释】
  [1] 参见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1976年
  [2] 参见杨兴培,《论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法律属性》,2014年,载于《政治与法律》
  【参考文献】
  [1] 《德国刑法学总论》.罗克辛.2013.法律出版社 , ,
  [2] 《日本刑法总论》. 西田典之.2013法律出版社
  [3] 《不作为犯的理论》.日高义博(日).199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 《不作为犯的理论》.考夫曼(德).1990.法律出版社
  [5] 《义务犯研究》.何庆仁.2010.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 《不作为犯研究》.黎宏.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7] 论实质的作为义务.周光权.2005.《中外法学》
  [8] 一定条件下的见危不救入刑研究.黎宏.2018.《中外法学》
  [9] 国民冷漠、怠责与怯懦的法律治疗——欧美刑法强化精神文明的作法与启示.范忠信.1997.《国外法制与法学》
  [10] 论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法律属性.杨兴培.2014.《政治与法律》
  [11] 见危不救不宜入罪的三维思考.龚义年.2010.《东疆学刊》
  [12] 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的行为性质认定.何龙.2016.《中外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资助项目“道德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探讨研究”结项成果;项目编号:CX2019SP64
  作者简介:夏雨鑫(1996-)男,汉,四川省乐山市,学历硕士,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刑法学。
其他文献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虽然国际经济市场更加富有活力,但同时也增加了外汇风险。本文详细介绍了外汇风险的类别以及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对如何防范外汇风险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 国际经济贸易 外汇风险 防范措施  一、外汇风险的类别  (一)交易风险。在企业对外贸易活动中,汇率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尤其体现在交易活动中,汇率的变化往往可能给企业的财务方面带来相当大的风险。一般对外贸易企业的
期刊
近年来,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农户生活消费支出和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而高昂的生活消费支出和农业生产成本给农户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农户自有资金难以满足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所需,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然而,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但农户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目前只有使用权,农户又缺乏其他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因而鲜少能通过抵押资产获得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信贷,此外,农户经营的农业其本
期刊
【摘 要】 企业投资行为是指企业为了获得预期收益而对自身所持有的资金的一种运用行为,通常情况下与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生产设备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企业资金的运用。相较于企业的销售行为、生产行为,企业的投资行为是受到法律限制的,这是因为企业的投资行为牵涉投资双方根本利益,必须审慎。本文从投资理论本身入手,分析并探讨货币金融体系下的投资理论,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企业投资有效性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
期刊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流动性作为银行稳健经营的三大原则之一,有利于银行的稳定发展。并且流動性风险是多维风险,商业银行其他风险也会转化成流动性风险,最终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分析流动性风险问题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论述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成因,在此之上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引言  银行的流动性
期刊
【摘 要】 所有权保留是合同法中的一种重要制度,意在通过对约定附条件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来保障出卖人如约实现合同权利的一项制度。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关于破产案件中如何适用所有权保留制度问题,规定尚不够完备。本文试就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 破产法 所有权保留 破产财产 取回权  破产财产是破产法中的重要概念,破产财产的范围决定了可供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财产范围,直接关系着
期刊
【摘 要】 金融在现代经济市场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金融市场对于经济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而目前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迅猛发展,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基础上,也显露出了诸多弊端与风险。本文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对于完善金融服务、防范相关风险展开了分析。  【关键词】 金融服务 金融风险 对策  一、当前国内金融形势概述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进行革新,一
期刊
【摘 要】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但其实施的效果与预期还相甚远。本文认为,在单纯的垄断模式下,垄断的管理费用成本过高,一揽子许可的许可费用又偏低,以导致著作权人的支出与收益不能达到均衡;而完全的自由竞争模式下,使用者需要找到该作品所在的协会再经过该管理组织的授权,且同一作品很可能由几个不同的协会管理,所以会造成一种恶意竞争,进而导致许可效率的低下,也会使得使用者的许可成本偏高,所以
期刊
【摘 要】 互联网金融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了新活力,也有助于金融市场深化改革、不断实现金融开放。互联网金融迅速在金融市场中占据了不少份额,其自身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也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尤其是给商业银行风险行为带来了较大影响,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希望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能够通力合作,共同对抗风险。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风险承担
期刊
【摘 要】 本文基于2008-2017年我国16家商业银行的数据,构建包含金融科技指数的静态面板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改善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增长状况;但同时也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关键词】 金融科技指数 商业银行 银行绩效  一、实证分析  (一)变量与样本银行的选择  1.变量选取  对被解释变量——商业银行绩效,现有研究一般从盈
期刊
【摘 要】 本文通过分析银行“倒贷”的过程中存在的风控和监管缺失的问题,发现“倒贷”极大地增大了不良贷款率,给银行的经营带来风险和不确定,因此,银行应加强信贷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并不断完善不良贷款管理制度,同时实现内部监管和提升员工的道德素养双管齐下。  【关键词】 倒贷 风险 监管  近年来,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新兴金融业务的冲击,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增无减,银行员工为了降低不良贷款率,纷纷采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