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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意见。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一所普通中专学校发文,史无前例!文件给当时处于艰难中的农广校体系,注入了巨大信心;为开创中国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道路,提供了强劲动力。16年后的今天,农业部颁发新《意见》,正式确立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发展战略,《意见》深刻阐释了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与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关系,既是理论定位,又是发展方略,还是行动指南,为当代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绘制出科学发展新蓝图。
《意见》是坐标图,确立了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农广校发展的历史方位。城乡发展一体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新阶段,必然要求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主体,也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力量。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力军,农广校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了培养数以亿计新型职业农民的重任。《意见》明确地指出了教育培训面临长期繁重任务,加强体系建设要求十分迫切,农广校体系仍然比较脆弱,农民教育培训还存在社会资源分散、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条件不配套等诸多问题。只有加强农广校这个农民教育培训主体的建设,才能有效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民教育培训事业才会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意见》是路线图,指明了农广校要走公益性的内涵丰富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内涵包括,农广校“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主体”的基础地位,“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基础依托”的根本定位,“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性、主力军”的本质定性,“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技术传播、科学普及”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强化职责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改善设施条件”的工作重点。沿着这条规划清晰的发展路线,各级农广校要在确保由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独立设置的办学格局“三不变”的条件下,稳定办学队伍,强化办学特色,发挥办学优势,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之路。
《意见》是行动图,明确了农广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管理、产业导向、需求牵引”原则,聚合优势资源,构建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建立完善多元参与协作机制,形成大联合、大协作、大教育、大培训格局。
蓝图已绘就,躬行正当时。如果把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看成新的长征,那么投身这项伟大事业的每一位农广人,就是一块块基石,铺设通往未来之路,新型职业农民将在广袤的农村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美丽农村就在眼前。
本刊编辑部
《意见》是坐标图,确立了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农广校发展的历史方位。城乡发展一体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新阶段,必然要求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主体,也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力量。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力军,农广校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了培养数以亿计新型职业农民的重任。《意见》明确地指出了教育培训面临长期繁重任务,加强体系建设要求十分迫切,农广校体系仍然比较脆弱,农民教育培训还存在社会资源分散、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条件不配套等诸多问题。只有加强农广校这个农民教育培训主体的建设,才能有效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民教育培训事业才会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意见》是路线图,指明了农广校要走公益性的内涵丰富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内涵包括,农广校“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主体”的基础地位,“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基础依托”的根本定位,“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性、主力军”的本质定性,“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技术传播、科学普及”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强化职责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改善设施条件”的工作重点。沿着这条规划清晰的发展路线,各级农广校要在确保由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独立设置的办学格局“三不变”的条件下,稳定办学队伍,强化办学特色,发挥办学优势,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之路。
《意见》是行动图,明确了农广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管理、产业导向、需求牵引”原则,聚合优势资源,构建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建立完善多元参与协作机制,形成大联合、大协作、大教育、大培训格局。
蓝图已绘就,躬行正当时。如果把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看成新的长征,那么投身这项伟大事业的每一位农广人,就是一块块基石,铺设通往未来之路,新型职业农民将在广袤的农村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美丽农村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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