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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伤寒论》注本和中医学著作,在论述伤寒六经时,都把少(?)病置于太阳病与阳明病之间,以太阳为表,阳明为里,少阳病为“病邪己离太阳之表,尚未进入阳明之里的“半表半里证”.这种解释已为人们所习用.但是,从理论上这种解释并不能自圆其说:验之于临床也感到不合实际,理、法、方、药不能一气贯通.这不仅是有关少阳病的问题,而三牵涉到六经传变和中医理论上一系列问题的理解.本文对这一问题重新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