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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是在先秦儒学理论基础上吸收、融合佛教、道教的哲学思想而产生的思想体系,它适应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将早期儒家的学说进一步哲理化,以最高的精神本体 “天理”作为世界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本原与主宰,把封建专制政体、等级秩序和道德规范统统归结为是“理”先天的安排,并提倡“格物致知”、“穷理灭欲”,力图通过压抑人们的个性来维护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