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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明清寡妻立嗣法律的变迁反映了宗法观念、宗族力量、赋役制度、妇女地位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嬗变。基本趋势是妇女家庭社会地位不断被弱化,到明清时期被置于极端低下的地位,宗法观念强化、宗族在国家与社会中的地位特别是在地方事务中的作用不断强化,在传统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国家与宗族、家与宗族、官法与族情之间不断冲突与磨合。各方力量博弈以达到数者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