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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起到了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扩大就业领域,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作用。最近,我们对昌平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调查,对一些服务组织进行重点解剖。通过调查,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同时也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发展状况及主要特点
近些年来,经过昌平区镇两级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实践,昌平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多成份、多领域竞相发展的好势头。目前,昌平全区已组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134个,经营范围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多个领域,拥有会员1.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6%,人均年收入7220元,高出全区平均水平近2000元。
昌平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大体表现为以下4个特点:
组建方式灵活多样 一是龙头企业(公司)带动型,昌平全区共有此类服务组织40家,占30%;二是部门依托型,全区共有71家,占53%。这类服务组织以政府出资为主,大多数挂靠在区、镇政府成立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中心等事业单位;三是农民自发型,全区共23家,占17%。这种类型以村级较多。
分布地区覆盖了全区各镇及街道 昌平全区建立市级服务组织4家,占3% ;区级服务组织27家,占20%;镇、街道级服务组织68家,占51%;村级服务组织35家,占26%。基本覆盖了全区18个镇、街道。
产业布局涵盖了农村经济各领域 其中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产业均有涉及,牧草、蔬菜、肉羊、肉鸡、苹果等产业较为集中,共有38家,占到总数28%;综合性服务组织在数量上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共有70家,占到总数的52%;其他类型占到20%。近年来在全区发展的民俗旅游业也相继成立了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合作内容形式多样化。在合作内容上,已由单纯技术服务向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综合服务转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二是山区镇服务组织异军突起。昌平全区3个市级贫困山区镇服务组织数量达到29个,占总量的22 %。三是农业科技服务经济组织与会员的关系更加紧密。由开始时会员之间简单的市场合作,向投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型转变,会员与服务组织的关系也相应地由开始时的“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辐射面狭小,重复建设较多 昌平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按区域范围划分,134家服务组织,镇、村所属103家,占到76.8%,但跨区、镇数量较少。与之对应的组织协调或控制的资源、规模总量偏低,且组织职能定位相同,大多数单位发展一种产业就成立一个组织,片面追求多,没有考虑市场需要,缺乏对周边镇村产业布局的调查了解。相当一部分服务组织组建不久就无法运转。从目前看,尤其缺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覆盖面大、带动力强的全区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注册登记状况比较混乱 昌平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登记政出多门,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这样多家管理的现象,无法正确引导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有序发展。尤其是对全区整体情况的把握,缺乏权威的管理部门,不利于制定全区性的指导性政策,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部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服务层次较低 一批专业协会,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开展得比较少。
支持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混乱;二是缺少资金。三是政策引导少。
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 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一是机构不健全。70%以上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二是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全区仅有20%的组织建立了章程,在建立章程的组织中,60%以上章程格式不规范,没有很好地起到约束会员的作用。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比较大。四是与社员之间利益不够紧密。大多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组织形式松散,成员之间眼前利益较重。
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 昌平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中,吸纳会员5~6人和不到10人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达到81%;会员在10人以上的15家,占11%;100人以上的11家,只占到8%。由于服务组织绝大多数规模小,所以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从而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带动力也不强。
人员素质低 一是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1508名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825人,占到54.6%;初级以下职称1206人,占到81%;二是年龄整体偏大,超过40岁的工作人员占到了总量的36%;三是专业不对口。非农专业人员666人,占到了46.6%。由于人员素质较低,缺少闯市场必备的知识和经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较弱,驾驭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
发展对策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认识,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充分认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总结推广典型,加强政策扶持,切实搞好服务,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
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农村经济体制和土地确权等改革制度的原则。保证农民对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二是要坚持农民“入会(社)自愿”、“退会(社)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四是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五是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继续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在初始阶段各地必须做好引导、推动、协调和扶持工作。
制定发展规划,实施科学布局 围绕牧草、肉羊、苹果、温水鱼等四大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坚持以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为目标,细化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在发展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与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与引进工业化理念促进全区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相结合;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结合,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加大引导扶持力度 全区上下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一是财政资助;二是税收优惠;三是技术支持。
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一是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有计划地选择30岁以下或非农专业的工作人员进入农业院校深造,学习知识,提高素质;二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三是各农业部门应重点培养好服务组织的领头人,以他们为核心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 信息来源不及时,不仅影响服务组织自身发展,也影响全区农村经济建设。应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农村信息一站通及农业远程教育网建设的力度,开发面向“三农”的专用数据信息网络,以服务组织为中心,开通农产品交易、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等网络平台。
立足主导产业跨区域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应从农民合作要求和市场消费需求出发,立足本地区的主导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提升主导产业的影响力,同时,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根据产品布局,鼓励跨区域发展,要充分考虑产业之间的协作,做到优势互补,彼此渗透市场,谋求共同发展。
加强宣传,办好试点,稳步推进 要在新闻媒体加大对服务组织的宣传力度,此外,在产业基础好,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全面发展。
设置机构,明确职能,统一管理 区政府应将服务组织的管理作为一项新的职能赋予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保证其编制和经费开支。
发展状况及主要特点
近些年来,经过昌平区镇两级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实践,昌平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多成份、多领域竞相发展的好势头。目前,昌平全区已组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134个,经营范围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多个领域,拥有会员1.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6%,人均年收入7220元,高出全区平均水平近2000元。
昌平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大体表现为以下4个特点:
组建方式灵活多样 一是龙头企业(公司)带动型,昌平全区共有此类服务组织40家,占30%;二是部门依托型,全区共有71家,占53%。这类服务组织以政府出资为主,大多数挂靠在区、镇政府成立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中心等事业单位;三是农民自发型,全区共23家,占17%。这种类型以村级较多。
分布地区覆盖了全区各镇及街道 昌平全区建立市级服务组织4家,占3% ;区级服务组织27家,占20%;镇、街道级服务组织68家,占51%;村级服务组织35家,占26%。基本覆盖了全区18个镇、街道。
产业布局涵盖了农村经济各领域 其中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产业均有涉及,牧草、蔬菜、肉羊、肉鸡、苹果等产业较为集中,共有38家,占到总数28%;综合性服务组织在数量上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共有70家,占到总数的52%;其他类型占到20%。近年来在全区发展的民俗旅游业也相继成立了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合作内容形式多样化。在合作内容上,已由单纯技术服务向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综合服务转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二是山区镇服务组织异军突起。昌平全区3个市级贫困山区镇服务组织数量达到29个,占总量的22 %。三是农业科技服务经济组织与会员的关系更加紧密。由开始时会员之间简单的市场合作,向投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型转变,会员与服务组织的关系也相应地由开始时的“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辐射面狭小,重复建设较多 昌平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按区域范围划分,134家服务组织,镇、村所属103家,占到76.8%,但跨区、镇数量较少。与之对应的组织协调或控制的资源、规模总量偏低,且组织职能定位相同,大多数单位发展一种产业就成立一个组织,片面追求多,没有考虑市场需要,缺乏对周边镇村产业布局的调查了解。相当一部分服务组织组建不久就无法运转。从目前看,尤其缺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覆盖面大、带动力强的全区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注册登记状况比较混乱 昌平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登记政出多门,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这样多家管理的现象,无法正确引导全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有序发展。尤其是对全区整体情况的把握,缺乏权威的管理部门,不利于制定全区性的指导性政策,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部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服务层次较低 一批专业协会,大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如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开展得比较少。
支持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混乱;二是缺少资金。三是政策引导少。
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 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一是机构不健全。70%以上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二是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全区仅有20%的组织建立了章程,在建立章程的组织中,60%以上章程格式不规范,没有很好地起到约束会员的作用。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比较大。四是与社员之间利益不够紧密。大多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组织形式松散,成员之间眼前利益较重。
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 昌平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中,吸纳会员5~6人和不到10人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达到81%;会员在10人以上的15家,占11%;100人以上的11家,只占到8%。由于服务组织绝大多数规模小,所以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从而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带动力也不强。
人员素质低 一是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1508名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825人,占到54.6%;初级以下职称1206人,占到81%;二是年龄整体偏大,超过40岁的工作人员占到了总量的36%;三是专业不对口。非农专业人员666人,占到了46.6%。由于人员素质较低,缺少闯市场必备的知识和经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较弱,驾驭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
发展对策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认识,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充分认识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总结推广典型,加强政策扶持,切实搞好服务,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
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农村经济体制和土地确权等改革制度的原则。保证农民对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二是要坚持农民“入会(社)自愿”、“退会(社)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四是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五是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继续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在初始阶段各地必须做好引导、推动、协调和扶持工作。
制定发展规划,实施科学布局 围绕牧草、肉羊、苹果、温水鱼等四大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坚持以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为目标,细化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在发展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与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与引进工业化理念促进全区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相结合;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结合,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加大引导扶持力度 全区上下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一是财政资助;二是税收优惠;三是技术支持。
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一是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有计划地选择30岁以下或非农专业的工作人员进入农业院校深造,学习知识,提高素质;二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三是各农业部门应重点培养好服务组织的领头人,以他们为核心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 信息来源不及时,不仅影响服务组织自身发展,也影响全区农村经济建设。应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农村信息一站通及农业远程教育网建设的力度,开发面向“三农”的专用数据信息网络,以服务组织为中心,开通农产品交易、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等网络平台。
立足主导产业跨区域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应从农民合作要求和市场消费需求出发,立足本地区的主导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提升主导产业的影响力,同时,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根据产品布局,鼓励跨区域发展,要充分考虑产业之间的协作,做到优势互补,彼此渗透市场,谋求共同发展。
加强宣传,办好试点,稳步推进 要在新闻媒体加大对服务组织的宣传力度,此外,在产业基础好,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全面发展。
设置机构,明确职能,统一管理 区政府应将服务组织的管理作为一项新的职能赋予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保证其编制和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