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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监管的制度安排中,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进行环保监管的制度安排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进行环境监理的制度设计尚存在很大的不足。反思我国环境监理的相关立法,立法层级低、立法零散、专门立法缺失、法律制度设计粗疏、操作困难等问题表现得尤为明显。为此,应从提升环境监理立法层级、保障环境监理的相对独立性、合理配置环境监理主体职权、建立环境监理主体资质制度、实现资质管理法定化等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环境监理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