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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和建设的电网是南方电网主网架,连接南方各省(区)电网,是南方各省(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平台。管辖资产主要包括“八交四直”12条500 kV及以上西电东送大通道,50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总长达到15 448 km,海底电缆31 km,其中50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占南方电网全网一半强。西电东送能力突破2 000万 kW。公司所辖云南至广东±800 kV直流输电工程是世界上第一个±800 kV直流输电工程、海南联网工程是我国首条500 kV超高压、长距离、大容量的跨海联网工程,建设规模亚洲第一,海底电缆单根长度世界最长,南宁区域控制中心是国内第一个500 kV电网区域控制中心。地位显著、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给超高压输电公司安全管理提出了苛刻要求。
2011年,超高压公司在总结分析以往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后,立足于解决不安全事件被忽略而导致安全经验、教训未能及时分享,“容错”与“问责”未能有效兼顾,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启动了以“分享、互助”为主题的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其成果获得2012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一等奖。
提出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理念
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被称为全球工业界的典范,在其倡导的安全文化中并不提倡轻易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因为严重的处罚会带来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一是处罚会导致员工认为报告不安全事件面临严重后果,如潜在收入的损失,潜在晋升机会的损失;二是处罚可能会减少不安全行为,但不利于鼓励安全行为,易导致员工不去报告不安全行为;三是如果不安全行为被抓到的风险很低,且处罚缺乏一贯性和严厉性,那么员工会选择冒着风险采取不安全行为;四是处罚反而会培养员工判断自己在什么时候违反规定而可以躲避处罚的能力,沦为“猫捉老鼠”的游戏;五是处罚的过度使用对人际关系造成潜在伤害,削弱了团队的合作氛围。
处罚并不是灵丹妙药,处罚产生的效果在当时看来是管用的、有效的,但带来的负面作用对于将来缺乏积极意义,尤其是在发生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差错、未遂事件时,员工会存在思想顾虑,不去主动暴露现场存在的问题,导致深层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经验教训得不到及时公布。因此,超高压公司提出“主动报告不安全行为、差错、未遂事件不处罚”的理念,即对于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事件,如果责任单位能主动报告,则免于处罚。
建设“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
为践行“主动报告不处罚”的安全理念,超高压公司建立了“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四不”——不记名、不批评、不追究、不处罚;“三鼓励”——鼓励对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鼓励主动报告说真话、鼓励提出具体防范和整改措施;“两表扬”——对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并纠正的人员给予表扬、对主动报告说真话的人员给予表扬;“一追究”——对不安全行为没有及时制止而造成不良影响,隐瞒不报却被上级获知的,一经查实给予追究。
该原则中的“一追究”与“四不”中的“不追究”两者前提不同,并不矛盾。“不追究”是解决大家对“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不安全事件”因害怕被处罚而不愿上报的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一追究”是解决大家不敢不报的问题,两者相辅相成,使得主动上报成为基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的“最优策略”, 解开了未遂事件“上报是找死,不报是等死,等死不一定死”的怪圈,使主动上报成为最优策略。
主动报告效果示意图
建立电力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
“信息是资源”,超高压公司日益认识到安全信息的作用日趋重要。为提高安全性,减少事故和事故征候的发生,应当尽可能快速、准确地发现并改正系统存在的缺陷。已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恰好暴露了系统内部缺陷,因此,收集已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信息并对其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小的差错或不安全事件具有隐蔽、动态的特征,如果当事人不报告,其他人事后就很难发现。由于多数人出于害怕处罚或者丢面子等原因,不愿暴露自己的失误或错误,因此失去了完善系统的机会。如何能快速得到大量来自运行值班员、检修人员和安全区代表等一线人员的有关报告,发现现行的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隐藏在背后的制度流程缺陷,现行的安全信息报告体系已不能满足隐患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开发新型的电力安全信息系统。
为了给广大一线员工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渠道,借鉴民航安全管理经验,超高压公司于2011年建立了以自愿性、保密性和非处罚性为原则的电力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区别于传统的强制性报告,该系统主要接收安全生产过程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无明显后果、不易被发现的事件或违章行为的报告。不受理涉及事故、重大和紧急缺陷等强制性报告。
该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初步实现了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危险状况,防止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或电力事故发生;二是找出电力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目前公司电力生产的安全水平;三是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析安全形势提供更为充分的信息,使分析更准确;四是传播安全信息,分享经验教训。
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模板
定期发布自愿报告系统安全信息简报
以每季度发布一期电力安全自愿报告系统信息简报的方式将收集到不安全信息予以公布,自愿報告系统执行工作组从自愿报告系统上报上来的报告和任务观察中的典型案例选取出来,经初步分析归纳后,将信息反馈专家工作组,通过专家进一步深入分析、给出解决建议等,执行工作组最终制作成信息刊物在全公司予以公布,不安全行为、差错以及管理制度中存在缺陷得到及时、充分的暴露,实现安全经验在最大范围内做到及时的分享,为管理层通过系统性思考、解决深层次问题提供了依据。
建立任务观察机制,强化现场任务观察
杜邦公司的安全训练观察,是一种以行为为基准的观察,通过观察者采取行动,帮助员工改变某些工作行为,以达到安全目的。与此类似,超高压公司建立了任务观察机制,以现场任务观察为技术手段,定期对作业人员执行任务过程进行观察,了解、掌握作业方法中存在的不足或制度标准缺陷。编制的《任务观察现场运用手册》中的19类任务观察工作表单规范了开展任务观察标准和要求。通过月初编制当月任务观察计划、汇总分析上月任务观察发现问题、并跟踪发现问题处理,转变了过去传统的安全信息收集方式,依靠全员力量收集违章未遂、管理不到位、制度流程偏差等安全信息,提高了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强化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管理
传统的三级安全网是由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工区)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兼职)组成。但大多数基层单位的班组安全员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主要原因为:班组安全员大都由班员兼任,工作听从班长的安排,无特殊权利,往往在安全监督过程中说话没有底气;有些班组安全员的自身素质不高,经验不丰富;如何在三级安全网安全活动中实现“分享、互助”缺少相关指导性意见等。
超高压公司通过多次研讨、论证、反复修编后出台了《超高压输电公司三级安全网管理办法》,明确了局、部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程序和办法,明确规定班组安全员必须由班组长兼任,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将班组长纳入三级安全网成员范围,加强对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班组级)管理,避免了原先设置的兼职安全员被边缘化的情况。同时,该办法以“层次清晰、任务明确、合理全面、一目了然”的表单形式逐项梳理出局、部门、班组三级例行开展安全活动的程序、内容与要求,且对安全活动中如何开展安全经验分享进行了明确,提高了三级安全网工作成效。
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不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暴露,安全业绩大幅提高。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至今,公司系统共开展任务观察4 651次,发现问题801项,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收到有效的主动报告19件。为上级工作决策、控制事故关口前移提供了有效依据和帮助。公司2011年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了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2011年全年发生一般设备事故4起、障碍73起,较2010年分别下降60%和41%,降幅居南方电网各分省公司之首,安全生产考核居全网第一。
提升了员工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认同度。“分享、互助”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提出的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的安全理念,建立“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充分体现一线员工信息的重要性,鼓励每名员工能上报未遂等不安全事件,让一线员工的经验、教训、知识能够在最大范围内共享;将企业不安全的因素能够尽快从管理流程、技术规范中得以完善。这种开放的、相互信任、以人为本的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获得了一线员工的高度认同。
为管理者找到了有效的落地手段。有些管理者虽然知道安全文化的重要性,但往往停留在一知半解,热衷于坐而论道,不能起而行之。即使开展,也多表现为一些大同小异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走廊、宣传口号和标语等表面文章,没有真正体现出安全文化的深层内涵。超高压公司通过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理念,建立“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抓好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强化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管理、强化现场任务观察等技术手段,切实为各级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落地手段。
解决了“容错”的宽松导向可能被员工误读的问题。金融方面有個名词叫“信托责任”,过去因仅依赖个人道德规范的信托责任因遭到普遍滥用,导致美国不得不于1890年出台《反托拉斯法》,英文名就是Anti Trust Law,TRUST就是信托,该法就是反信托法,目的就是通过严刑峻法来确保职业经理人履行信托责任。
与信托责任相类似,管理者创造宽松环境的意图有没有被滥用?基层员工能否真正履行这种“信托责任”?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因为建立于“性本善”前提下的道德教化,如果有基层人员是“性本恶”的,看到上面行仁义,犯了小错也不处罚我,反倒放松了要求,最终可能因小错酿成大错,这将与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四不”中“不追究”与“一追究”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而做的精心设计。
纠正了以往管理层“不教而诛”和“教而不诛”片面做法。过去在分析人为事故事件时,原因多归结为现场人员责任心不强、技能不足、执行不到位;传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中也鲜有对整个安全生产业务、流程及管理的“纠偏”;一旦现场人员犯错,就责怪现场人员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给予严厉的处罚。如古人所言“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事先不给教育,一犯错误就给予惩罚,虽刑法繁多但邪恶没有得到禁止;或者虽事先给予了教育,但犯了错误仍不给予惩罚,则真正的坏人就得不到惩罚。公司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初步建立起了“容错”与“问责”兼顾的机制,纠正了以往管理层“不教而诛”和“教而不诛”片面做法,做到既“宽松”得体,又“严厉”有方,既契合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也树立了职能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郝幸田)
2011年,超高压公司在总结分析以往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后,立足于解决不安全事件被忽略而导致安全经验、教训未能及时分享,“容错”与“问责”未能有效兼顾,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启动了以“分享、互助”为主题的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其成果获得2012年度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一等奖。
提出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理念
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被称为全球工业界的典范,在其倡导的安全文化中并不提倡轻易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因为严重的处罚会带来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一是处罚会导致员工认为报告不安全事件面临严重后果,如潜在收入的损失,潜在晋升机会的损失;二是处罚可能会减少不安全行为,但不利于鼓励安全行为,易导致员工不去报告不安全行为;三是如果不安全行为被抓到的风险很低,且处罚缺乏一贯性和严厉性,那么员工会选择冒着风险采取不安全行为;四是处罚反而会培养员工判断自己在什么时候违反规定而可以躲避处罚的能力,沦为“猫捉老鼠”的游戏;五是处罚的过度使用对人际关系造成潜在伤害,削弱了团队的合作氛围。
处罚并不是灵丹妙药,处罚产生的效果在当时看来是管用的、有效的,但带来的负面作用对于将来缺乏积极意义,尤其是在发生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差错、未遂事件时,员工会存在思想顾虑,不去主动暴露现场存在的问题,导致深层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经验教训得不到及时公布。因此,超高压公司提出“主动报告不安全行为、差错、未遂事件不处罚”的理念,即对于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事件,如果责任单位能主动报告,则免于处罚。
建设“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
为践行“主动报告不处罚”的安全理念,超高压公司建立了“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四不”——不记名、不批评、不追究、不处罚;“三鼓励”——鼓励对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鼓励主动报告说真话、鼓励提出具体防范和整改措施;“两表扬”——对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并纠正的人员给予表扬、对主动报告说真话的人员给予表扬;“一追究”——对不安全行为没有及时制止而造成不良影响,隐瞒不报却被上级获知的,一经查实给予追究。
该原则中的“一追究”与“四不”中的“不追究”两者前提不同,并不矛盾。“不追究”是解决大家对“未造成实质性后果的不安全事件”因害怕被处罚而不愿上报的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一追究”是解决大家不敢不报的问题,两者相辅相成,使得主动上报成为基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的“最优策略”, 解开了未遂事件“上报是找死,不报是等死,等死不一定死”的怪圈,使主动上报成为最优策略。
主动报告效果示意图
建立电力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
“信息是资源”,超高压公司日益认识到安全信息的作用日趋重要。为提高安全性,减少事故和事故征候的发生,应当尽可能快速、准确地发现并改正系统存在的缺陷。已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恰好暴露了系统内部缺陷,因此,收集已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信息并对其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小的差错或不安全事件具有隐蔽、动态的特征,如果当事人不报告,其他人事后就很难发现。由于多数人出于害怕处罚或者丢面子等原因,不愿暴露自己的失误或错误,因此失去了完善系统的机会。如何能快速得到大量来自运行值班员、检修人员和安全区代表等一线人员的有关报告,发现现行的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隐藏在背后的制度流程缺陷,现行的安全信息报告体系已不能满足隐患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开发新型的电力安全信息系统。
为了给广大一线员工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渠道,借鉴民航安全管理经验,超高压公司于2011年建立了以自愿性、保密性和非处罚性为原则的电力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区别于传统的强制性报告,该系统主要接收安全生产过程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无明显后果、不易被发现的事件或违章行为的报告。不受理涉及事故、重大和紧急缺陷等强制性报告。
该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初步实现了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危险状况,防止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或电力事故发生;二是找出电力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目前公司电力生产的安全水平;三是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析安全形势提供更为充分的信息,使分析更准确;四是传播安全信息,分享经验教训。
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模板
定期发布自愿报告系统安全信息简报
以每季度发布一期电力安全自愿报告系统信息简报的方式将收集到不安全信息予以公布,自愿報告系统执行工作组从自愿报告系统上报上来的报告和任务观察中的典型案例选取出来,经初步分析归纳后,将信息反馈专家工作组,通过专家进一步深入分析、给出解决建议等,执行工作组最终制作成信息刊物在全公司予以公布,不安全行为、差错以及管理制度中存在缺陷得到及时、充分的暴露,实现安全经验在最大范围内做到及时的分享,为管理层通过系统性思考、解决深层次问题提供了依据。
建立任务观察机制,强化现场任务观察
杜邦公司的安全训练观察,是一种以行为为基准的观察,通过观察者采取行动,帮助员工改变某些工作行为,以达到安全目的。与此类似,超高压公司建立了任务观察机制,以现场任务观察为技术手段,定期对作业人员执行任务过程进行观察,了解、掌握作业方法中存在的不足或制度标准缺陷。编制的《任务观察现场运用手册》中的19类任务观察工作表单规范了开展任务观察标准和要求。通过月初编制当月任务观察计划、汇总分析上月任务观察发现问题、并跟踪发现问题处理,转变了过去传统的安全信息收集方式,依靠全员力量收集违章未遂、管理不到位、制度流程偏差等安全信息,提高了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强化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管理
传统的三级安全网是由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工区)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兼职)组成。但大多数基层单位的班组安全员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主要原因为:班组安全员大都由班员兼任,工作听从班长的安排,无特殊权利,往往在安全监督过程中说话没有底气;有些班组安全员的自身素质不高,经验不丰富;如何在三级安全网安全活动中实现“分享、互助”缺少相关指导性意见等。
超高压公司通过多次研讨、论证、反复修编后出台了《超高压输电公司三级安全网管理办法》,明确了局、部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程序和办法,明确规定班组安全员必须由班组长兼任,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将班组长纳入三级安全网成员范围,加强对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班组级)管理,避免了原先设置的兼职安全员被边缘化的情况。同时,该办法以“层次清晰、任务明确、合理全面、一目了然”的表单形式逐项梳理出局、部门、班组三级例行开展安全活动的程序、内容与要求,且对安全活动中如何开展安全经验分享进行了明确,提高了三级安全网工作成效。
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不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暴露,安全业绩大幅提高。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至今,公司系统共开展任务观察4 651次,发现问题801项,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收到有效的主动报告19件。为上级工作决策、控制事故关口前移提供了有效依据和帮助。公司2011年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了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2011年全年发生一般设备事故4起、障碍73起,较2010年分别下降60%和41%,降幅居南方电网各分省公司之首,安全生产考核居全网第一。
提升了员工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认同度。“分享、互助”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提出的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的安全理念,建立“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充分体现一线员工信息的重要性,鼓励每名员工能上报未遂等不安全事件,让一线员工的经验、教训、知识能够在最大范围内共享;将企业不安全的因素能够尽快从管理流程、技术规范中得以完善。这种开放的、相互信任、以人为本的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获得了一线员工的高度认同。
为管理者找到了有效的落地手段。有些管理者虽然知道安全文化的重要性,但往往停留在一知半解,热衷于坐而论道,不能起而行之。即使开展,也多表现为一些大同小异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走廊、宣传口号和标语等表面文章,没有真正体现出安全文化的深层内涵。超高压公司通过树立“主动报告不处罚”理念,建立“四不三鼓励两表扬一追究”机制,抓好安全信息自愿报告系统、强化三级安全网第三级管理、强化现场任务观察等技术手段,切实为各级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落地手段。
解决了“容错”的宽松导向可能被员工误读的问题。金融方面有個名词叫“信托责任”,过去因仅依赖个人道德规范的信托责任因遭到普遍滥用,导致美国不得不于1890年出台《反托拉斯法》,英文名就是Anti Trust Law,TRUST就是信托,该法就是反信托法,目的就是通过严刑峻法来确保职业经理人履行信托责任。
与信托责任相类似,管理者创造宽松环境的意图有没有被滥用?基层员工能否真正履行这种“信托责任”?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因为建立于“性本善”前提下的道德教化,如果有基层人员是“性本恶”的,看到上面行仁义,犯了小错也不处罚我,反倒放松了要求,最终可能因小错酿成大错,这将与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四不”中“不追究”与“一追究”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而做的精心设计。
纠正了以往管理层“不教而诛”和“教而不诛”片面做法。过去在分析人为事故事件时,原因多归结为现场人员责任心不强、技能不足、执行不到位;传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中也鲜有对整个安全生产业务、流程及管理的“纠偏”;一旦现场人员犯错,就责怪现场人员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给予严厉的处罚。如古人所言“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事先不给教育,一犯错误就给予惩罚,虽刑法繁多但邪恶没有得到禁止;或者虽事先给予了教育,但犯了错误仍不给予惩罚,则真正的坏人就得不到惩罚。公司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初步建立起了“容错”与“问责”兼顾的机制,纠正了以往管理层“不教而诛”和“教而不诛”片面做法,做到既“宽松”得体,又“严厉”有方,既契合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也树立了职能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郝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