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2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