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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多年的牧医工作中,发现有的养禽户在给家禽用药时,由于缺乏用药配伍禁忌的知识而配伍不当.造成家禽病情加重,甚至死亡,招致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我市张星镇大李家村有一养肉鸡专业户,误用水溶剂与油溶剂药物配伍,两者不相溶,致使120只病鸡贻误治疗,病情加重,死亡37只,禽主深感教训深刻,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