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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暴露出在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制度所遭遇的理论基础不牢固、真实性无法保证、不符合经济考量等困境。但以上困境源自错误的理论基础和对该制度作用不切实际的期待。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回归传统的隐私权理论,坚持信息利用和隐私保护相平衡的理念。知情同意亦应回归一项工具性制度的定位,并结合大数据技术的特点对其具体规则、配套措施做出相应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