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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采访李老师,感觉她是位严谨的女学者。此番相见,发现退休之后的她,似乎发生了逆生长,一聊起她的小说和“激情之恋”,就笑得如同一位沉浸在蜜罐子里的“少女”。这都发生了什么?来听听“李老师说”。
《新民周刊》:您前年退休的时候曾说,以后就不继续做专业研究了,想写点闲书。结果一口气写了三部中短篇小说集,每本20万字,而且都是以“虐恋”为主题。可写的题材那么多,为什么会执着于这一个?
李银河:我也不知道,这件事情还真是挺奇怪的。写小说最要有冲动,没有这个,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可是我的冲动,就仅仅集中在“虐恋”上。我也试着想,能不能写点别的,可是就不行。
我前段时间还碰到一位挺有名的女画家,送我一本画册。画册里几十张画,全部画的都是女裸体。有那么多东西可画,为什么她只画这一种?后来我还问她:“你是女同性恋?”她说不是,只是用这个形式来表达她的一种人和自然的思想。这说明她感兴趣的、有得可表达的、她的冲动只在那里。我特受鼓舞。
《新民周刊》:您的小说,小说家们怎么评价?
李银河:刚写了一点点的时候,我把一个小短篇给冯唐看了,他评了四个字:很牛,好看。
看到这个评价,我简直是狂喜,跟打了鸡血似的。
《新民周刊》:您已经写了三部“虐恋”,下一个还准备继续这个题材吗?
李银河:前面三部分别是卷1-卷3,我现在还在写卷4,已经有文评家看了,说,“你这个重复啊!”(笑)我也挺顾虑的,还写不写?后来路金波跟我说:不怕重复!
《新民周刊》:有人说与王小波和“跨性别伴侣”的恋爱,让您成为了一个“传奇”。您怎么看?
李银河:我的两段“激情之爱”,可能是稍微有点传奇。激情之爱从概率上说,不是很高的。很多人一辈子憧憬,但没有机会。而我不但有了一个王小波,后面还有了一个“大侠”,成为他们爱得死去活来的人,跟小说电影里面一样。
《新民周刊》:到底什么是“激情之爱”?
李银河:激情之爱很盲目,就像莎士比亚写的《仲夏夜之梦》:有一个女人,她的眼皮上被滴了一种药水,让她会爱上睁开眼之后看到的第一个人。结果这女的睁开眼看到的是一头驴,她就爱上了。所以激情之爱没有道理可讲,突然就发生了。不是你这个人怎么好,而是这个事很幸运地砸在你头上,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所以你能成为一个激情之爱的引发物,这是很值得骄傲 、幸福的。它是一种很甜蜜的东西,非常诗意。用我嫂子的话说:你怎么又掉蜜罐里了!
《新民周刊》:跟大侠的感情是怎么会发生的?
李银河:王小波走了以后,他真的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假设他是一瓶醋,再来一个半瓶子醋的文学家或者半吊子学者,我不可能会看得上。但这位大侠,他是一瓶酱油。这俩人在一切方面都没有一点可比性。比如大侠这个人根本不看小说,完全不是文艺青年,这样反而倒有了可能。而且这种激情之爱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就像一个雷打到你身上。你人都烧焦一半了,还怎么抗拒呀。
《新民周刊》:大侠是一位跨性别者。您“自曝”了这段感情,有压力吗?
李银河:没有什么压力,因为在熟人圈里早就知道了,没有刻意隐瞒这件事情。这次出来说,只是让公众知道了。后来《纽约时报》的标题的大意就是,我这个跨性别伴侣曝光的事,中国公众接纳得很好。大家反应挺正面的,没有引起特别大的谩骂等。
《新民周刊》:我觉得您的传奇性,除了激情之恋,还在话语权上。几十年前,性禁忌在中国还很严重。而您不仅研究的是涉性领域,还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影响力,这是怎么做到的?
李银河: 我觉得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专业水准。你不是野狐禅,你得真研究这个问题,基本事实与理论都要有,说出来的东西就比较全面专业。另一个是要有说真话的勇气。有一些事情还是挺有压力的,比如我提出的“卖淫非罪化”,好多人都不同意。但我敢于把我真实的想法说出来。有些人他也有专业素养,熟悉这个领域,但是他不敢说出跟现行观念相抵触的观点来。
《新民周刊》:您的人生态度是什么?
李银河:我有一个“采蜜哲学”,有点像享受人生。人生就3万多天,人就像一只小蜜蜂,在花丛里就采集那一点点精华,对其他的东西不必去搭理。等飞来飞去采够了,就结束了。我这个观点是受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的影响。那里面有个革命家,他的人生态度,就是读书只读最好的,交往,也只交最优秀的人。所以我也就要那一点点精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