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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伪自由书·前记》中说:“论事实不留面子,贬痼弊常取类型。”所谓“常取类型”,是指鲁迅在杂文中常常塑造不同于小说中“典型形象”的“类型形象”。鲁迅创造类型形象及其艺术手法是对杂文艺术的杰出贡献,这使得杂文拥有了前所未有的丰富内涵和独特手法。正是鲁迅和他丰富多彩的杂文创作,使得中国人提出了一个堪与西方“典型形象”媲美的重要的文学理论概念,那就是“类型形象”。小说创作提倡描写独一无二的“这一个”,而杂文所抨击的,除了个别的对象之外,还包括具有共同特征的群类,因此可以说,杂文还注重描写“这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