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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宽展期的基本特征 商标注册宽展期是未申请续展注册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的特定期间。其起点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的次日,终点是6个月期满的当日。《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