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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3年来,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法律依据,在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以及正规医疗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新《条例》实施的同时,医疗纠纷中的一些新问题也随之出现,本文提出了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遇到的几个新问题,也是当前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棘手问题,希望与广大医务工作者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