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损益相抵与减损规则是两种不同的规则,其理论基础和目的均不相同.如果仅仅是违约当事人因违约取得某种利益,那么仅适用损益相抵规则而不是用减损规则.但在受害人能够取得某种利益而没有取得该利益的情况下,考虑到受害人尚未取得某种特定的利益,不宜使用损益相抵规则来扣除一定的利益,而只能根据受害人具有的过错的情况而适当的减轻加害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