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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难题,嘉兴市探索开展“正面激励+反向倒逼”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取得积极成效,形成“嘉兴经验”并向全省推广。文章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炼出五条主要做法,从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评价方法的细化、评价结果应用的深化、配套措施的完善四个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使能为浙江省构建企业分类综合评级体系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工业企业;综合评级体系;亩均税收;倒逼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070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的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迫切需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上来。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如木业家具、纺织服饰这样的传统行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出于战略规划缺乏、资金有限、自主创新能力低、转型风险较大等方面的考虑,企业通常采取保守主义的选择,缺乏产业转型的动力或能力,这需要政府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利用资源要素的监控、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托市场、行政、法律等途径,对可逼迫企业转型升级的可控要素进行规范与控制,为企业创新能动性弱的“惰性” 营造一种外部约束和压力,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嘉兴市县通过探索实践,形成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探索了一条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之路。本文通过对嘉兴构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级机制的实践进行调研,提炼主要做法,分析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为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路径的探索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1 构建工业企业综合评级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2013年,嘉兴各县市相继出台工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开始实施工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虽然各市县构建工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的进度有快有慢,具体措施各有侧重,但总体来说,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1.1 建立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机制
在构建综合评价办法的过程中,除嘉善外,其他县(市)区都将成为全县(市)区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污泥处理外的实际占有土地的工业企业。出于公平的考虑,又以实际拥有用地面积3亩为界限将纳入考评范围的工业企业细分为规模以上(简称“规上”)企业和规模以下(简称“规下”)企业。“规下”企业指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或租用厂房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企业。在评价指标设置上,“规上”企业一般涉及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几项指标,其中,亩均税收的比重在40%,其他指标的比重在10%,充分突出亩均的核心地位;“规下”企业一般取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两项指标,其中亩均税收的比重在80%~90%,单位电耗税收比重在10%~20%。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得分等于各项指标得分之和(见以下公式)。根据企业亩均税收贡献、吨排污权税收贡献等指标,将企业划分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监管调控类)、D(落后整治类)四类或A(鼓励发展类)、B(自我提升类)和C(倒逼提升类)三类。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各指标基准值×权数
1.2 建立分类施策的资源要素价格倒逼机制
针对依据评价办法划分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各市县政府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排污权交易价格、用能交易价格、电价、水价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要素配给措施,并配套出台差别化实施细则文件。以嘉兴市区为例,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方面,A类纳税人: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减免,其中行业考核排名在前10%的试点纳税人可以享受60%~100%的减免;B类纳税人: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以下幅度内的减免;C类纳税人:对其中符合产业导向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以下幅度内的减免;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1.3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
在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机制的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低效落后产能企业主动淘汰退出。如嘉善对实施退地企业,由政府收储,对自行交易土地企业,交易时形成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兼并重组企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对淘汰关停企业,用能、排污权指标可以自行交易或由政府按基准价回购,加快资源要素向亩均贡献高的企业集聚,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4 建立工业项目准入评价机制
在存量提质的同时,又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把关,提升新引入企业的质量,做到增量选优。例如嘉善县,根据国家和省产业导向,制定符合嘉善县实际的产业导向目录,每年进行修正。按照出台《嘉善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标准》就产业导向和布局、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分产业指标、投资指标、环境影响指标等七大评价指标项目准入标准体系,联合评审、集体把关。实施新引进项目前期准入评价和后期跟踪评价“双评价”机制。
1.5 建立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制度
企业综合评价机制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政府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到“放权”与“强权”的有机结合。其中,实现简政放权,审批改革是最关键的一环。以海宁为例,围绕简政放权采取如下举措,一是全面清理和削减审批事项,变前置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分二批共调减行政许可168项,占52%;取消非行政许可67项,占80%。二是全面实施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零审批),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县市之一,对负面清单外的工业项目实施零审批。47个项目正式进入“零审批”项目库,其中全省首个“零审批”项目敦奴时装产业园在内的4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三是出台并实施不再审批外投资项目全流程“六阶段”办法。四是推行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实施行业从14个行业扩展到35个行业,2014年1月至7月底共办理635件。 2 构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问题
第一,评价体系覆盖方面。从评价范围看,目前大部分市县将全市县区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污泥处理外的实际占有土地的工业企业纳入考评范围,也有部分市县只将规上企业纳入评价体系;从经济结构调整来看,服务业主导是转型方向,因此要引导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而嘉兴市县绩效评价体系针对的是工业,尚未将服务业划入评价范围。
第二,指标权重设置方面。纵观嘉兴市县工业绩效评价指标权重,重点考核了经济效益方面,环境、能耗等制约性指标所占的权重较少。同时,R&D投入占比这个能够充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指标也没有涉及,不利于强化对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
2.2 评价方法的细化问题
第一,评价数据精准度方面。企业准确数据的获取不仅要涉及统计、国土、电力、税务等多个部门,还需进行大量的调查与核实。嘉兴市县通过调查摸底,在数据获取上取得明显成效,但对于一些复杂问题,特别是企业用地面积,对“一地多企”“既有地又租地”“租多家企业用地”、无证用地等情况还没有完全摸清楚,需要进一步摸清。
第二,计算方法优化方面。当前嘉兴市县较多采取“指标值/基准值×权数”的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式在总体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针对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COD排放增加值这两项约束性指标,如果采用一般化的计算,很难有效体现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行业的倒逼;同时,关于单项得分最高封顶1.5倍的限制,不利于体现企业间的真实差距。
2.3 评价结果运用的深化问题
第一,差别化措施落地方面。嘉兴市县实施的企业绩效评价主要以宗地为对象,而有些土地是纯粹出租出去的,与实际进行生产的企业不一致,出现差别化政策难执行的问题。比如在有序用电方面,一些评价对象并没有在供电部门开户,而很多开户的却在绩效评价名单中找不到,这直接导致难以执行阶梯式和惩罚性电价。在全面实施差别化电、水价的过程中,这一问题将更加显现。
第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方面。目前,嘉兴市县已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低效落后产能关停并转退,对落后产能实施退地、自行交易土地、兼并重组、淘汰关停、提升改造等实质动作的,给予政策奖励支持,引导存量盘活和资源优化配置。应该说,该机制的建立符合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理念,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具体的操作中,针对C类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C类企业的关停、腾退、转型、重组等方面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
2.4 配套措施的完善问题
第一,评价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绩效评价工作需采集大量不同类型的数据。这些数据虽然能够通过到企业摸底调查获取数据,但通常是从统计、税务、国土、电力、环保、经信、科技等多个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进行。而当前部门间数据相互独立、难以互通共用,严重影响绩效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评价工作所采用的传统的人工处理数据的方法,即难以保证工作效率,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一些人为的数据错误。
第二,政策宣传力度方面。通过前期的政策宣传,多数企业对于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已经有一定认识,差别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也促使企业重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但在宣传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只是直接把结果向企业公布,缺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应对措施等信息的提供,导致企业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各相关部门、主体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时,需要具体化和针对性,引导企业明确转型的方向。
3 完善和加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优化评价体系,让评价结果更准
第一,扩大评价体系覆盖面。考虑到嘉兴市县企业以“规下”企业居多,如果将这些企业排除在考核范围之外,很难达到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目的的现实。笔者认为,构建企业分类评价体系,应将除一些公益性类型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工业评价体系全覆盖。适时也可以参考工业绩效评价的做法,结合服务业自身的特点,将服务业也划入评价范围,如可探索建立亩产税收、亩产营业额为主的服务业评价指标体系,促使要素流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比重。针对评级指标设置重经济效益、R&D投入指标未体现的问题。笔者建议,修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计分与分类办法》,以适当增加环境、能耗等制约性指标的比重。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县工业经济科技创新驱动偏弱的现状,可以再增加“R&D投入”指标,强化对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从而让评价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3.2 细化评价方法,让评价数据更真
第一,确保评价数据的准确度。针对评价数据主要来自于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参与不足的现状。笔者认为,要坚持把企业参与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不断提升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企业基本信息排摸时,上门了解实情,沟通情况;二是在数据分析完成并形成初步评价结果时,先后两次征求企业意见,并根据企业反馈情况进行核实、修正;三是评价结果确定之后向全社会公布,并上门为企业进行评价结果诊断分析。与此同时,多次向镇(街道)、相关部门反复征求意见,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第二,优化评价计分方法。这方面平湖已经进行了较为成功的探索。平湖在采用指标值/基准值×权数这一基本公式的同时,也对不同指标、不同区间的计分公式进行了差异化的调整。一是不同指标差异化计分。针对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COD排放增加值这两项约束性指标,采取倒扣分措施,即当指标值低于平均水平的一半时,该项指标的得分为负数,最低-0.5倍权数,更有效地体现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行业的倒逼。二是不同区间差异化计分。由于单项得分最高封顶1.5倍的限制,不利于体现企业间的真实差距。为此,当指标值大于基准值的时候,对计分公式进行了调整,减小了封顶限制的影响,有利于更充分地体现真实发展水平(具体公式如下)。 考虑到各市县的评价方法与平湖的做法有一定出入,笔者认为,各市县可以借鉴平湖对于计分方法的差异化处理。
3.3 深化结果应用,让评价成效更实
第一,完善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政策。针对差别化措施发力面临的一些难题,要求在统计、国土、电力、税务等部门提供原始准确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质量从严把关:一是要求国税、地税按照嘉兴市统一口径提供企业实缴税金数据,列清各分税种缴纳数量;二是重点对租赁企业进行排摸,理清各地块上的租赁企业和企业实际土地使用面积;三是对一企多名和关联的企业数据认真合并,规下企业以地块为单元将其上所有企业数据进行合并;四是查清各家企业用电量,尤其是对共用变压器和使用多个变压器的企业。
第二,建立倒逼提升类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在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机制的同时,要制定实施相关退出激励政策。对于经政府引导企业退出所腾出来的土地资源,建议将土地由所在主体进行收储;对于经政府引导企业退出并进行复垦所产生的指标,建议各市县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并由使用方对腾出方根据市场价格给予补偿;鼓励土地流转,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用能、排污权指标可以自行交易或由政府按基准价回购。
3.4 完善配套措施,让评价效率更高
第一,加快评价信息平台建设。一方面,要投入资金和精力,开发工业企业综合信息系统,将有关部门所掌握的涉及工业企业的信息资料整合到同一平台,有效打通了部门间信息沟通的通道;另一方面,要加快开发绩效评价系统软件,解决人工数据处理效率低、误差多的问题,同时通过运转流程设置,提高绩效数据处理工作的规范性。
第二,提高舆论宣传针对性。针对宣传中存在的针对性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部门及新闻宣传部门要在原有氛围的基础上,突出对“怎么评价,如何评得更好”等问题的宣传,让企业知道努力的方向。同时,创新绩效评价结果的诊断,做到对每家规上企业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诊断意见书》,通过与全县(市)面上情况、行业整体情况的对比,详细分析企业各项指标的高低优劣,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优势,找到制约发展的问题与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提升的建议,实现从“做体检”到“开药方”的转变。
参考文献:
[1]毛蕴诗,吴瑶.中国企业:转型升级[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2]吴翔阳.倒逼机制:企业创新动力的政府作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6).
[3]张德鹏,张凤华,陈晓雁.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构建及路径选择[J].南方农村,2013(17).
[4]关于《提高工业企业亩均产出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善委办发〔2014〕29 号)[Z].2014.
[关键词]工业企业;综合评级体系;亩均税收;倒逼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070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的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迫切需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上来。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如木业家具、纺织服饰这样的传统行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出于战略规划缺乏、资金有限、自主创新能力低、转型风险较大等方面的考虑,企业通常采取保守主义的选择,缺乏产业转型的动力或能力,这需要政府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利用资源要素的监控、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托市场、行政、法律等途径,对可逼迫企业转型升级的可控要素进行规范与控制,为企业创新能动性弱的“惰性” 营造一种外部约束和压力,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嘉兴市县通过探索实践,形成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探索了一条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之路。本文通过对嘉兴构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级机制的实践进行调研,提炼主要做法,分析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为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路径的探索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1 构建工业企业综合评级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2013年,嘉兴各县市相继出台工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开始实施工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虽然各市县构建工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的进度有快有慢,具体措施各有侧重,但总体来说,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1.1 建立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机制
在构建综合评价办法的过程中,除嘉善外,其他县(市)区都将成为全县(市)区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污泥处理外的实际占有土地的工业企业。出于公平的考虑,又以实际拥有用地面积3亩为界限将纳入考评范围的工业企业细分为规模以上(简称“规上”)企业和规模以下(简称“规下”)企业。“规下”企业指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或租用厂房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企业。在评价指标设置上,“规上”企业一般涉及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几项指标,其中,亩均税收的比重在40%,其他指标的比重在10%,充分突出亩均的核心地位;“规下”企业一般取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两项指标,其中亩均税收的比重在80%~90%,单位电耗税收比重在10%~20%。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得分等于各项指标得分之和(见以下公式)。根据企业亩均税收贡献、吨排污权税收贡献等指标,将企业划分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监管调控类)、D(落后整治类)四类或A(鼓励发展类)、B(自我提升类)和C(倒逼提升类)三类。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各指标基准值×权数
1.2 建立分类施策的资源要素价格倒逼机制
针对依据评价办法划分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各市县政府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排污权交易价格、用能交易价格、电价、水价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要素配给措施,并配套出台差别化实施细则文件。以嘉兴市区为例,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方面,A类纳税人: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减免,其中行业考核排名在前10%的试点纳税人可以享受60%~100%的减免;B类纳税人: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以下幅度内的减免;C类纳税人:对其中符合产业导向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按其全年应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50%以下幅度内的减免;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1.3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
在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机制的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低效落后产能企业主动淘汰退出。如嘉善对实施退地企业,由政府收储,对自行交易土地企业,交易时形成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兼并重组企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对淘汰关停企业,用能、排污权指标可以自行交易或由政府按基准价回购,加快资源要素向亩均贡献高的企业集聚,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1.4 建立工业项目准入评价机制
在存量提质的同时,又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把关,提升新引入企业的质量,做到增量选优。例如嘉善县,根据国家和省产业导向,制定符合嘉善县实际的产业导向目录,每年进行修正。按照出台《嘉善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标准》就产业导向和布局、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等方面,分产业指标、投资指标、环境影响指标等七大评价指标项目准入标准体系,联合评审、集体把关。实施新引进项目前期准入评价和后期跟踪评价“双评价”机制。
1.5 建立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制度
企业综合评价机制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政府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到“放权”与“强权”的有机结合。其中,实现简政放权,审批改革是最关键的一环。以海宁为例,围绕简政放权采取如下举措,一是全面清理和削减审批事项,变前置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分二批共调减行政许可168项,占52%;取消非行政许可67项,占80%。二是全面实施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零审批),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县市之一,对负面清单外的工业项目实施零审批。47个项目正式进入“零审批”项目库,其中全省首个“零审批”项目敦奴时装产业园在内的4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三是出台并实施不再审批外投资项目全流程“六阶段”办法。四是推行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实施行业从14个行业扩展到35个行业,2014年1月至7月底共办理635件。 2 构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问题
第一,评价体系覆盖方面。从评价范围看,目前大部分市县将全市县区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污泥处理外的实际占有土地的工业企业纳入考评范围,也有部分市县只将规上企业纳入评价体系;从经济结构调整来看,服务业主导是转型方向,因此要引导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而嘉兴市县绩效评价体系针对的是工业,尚未将服务业划入评价范围。
第二,指标权重设置方面。纵观嘉兴市县工业绩效评价指标权重,重点考核了经济效益方面,环境、能耗等制约性指标所占的权重较少。同时,R&D投入占比这个能够充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指标也没有涉及,不利于强化对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
2.2 评价方法的细化问题
第一,评价数据精准度方面。企业准确数据的获取不仅要涉及统计、国土、电力、税务等多个部门,还需进行大量的调查与核实。嘉兴市县通过调查摸底,在数据获取上取得明显成效,但对于一些复杂问题,特别是企业用地面积,对“一地多企”“既有地又租地”“租多家企业用地”、无证用地等情况还没有完全摸清楚,需要进一步摸清。
第二,计算方法优化方面。当前嘉兴市县较多采取“指标值/基准值×权数”的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式在总体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针对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COD排放增加值这两项约束性指标,如果采用一般化的计算,很难有效体现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行业的倒逼;同时,关于单项得分最高封顶1.5倍的限制,不利于体现企业间的真实差距。
2.3 评价结果运用的深化问题
第一,差别化措施落地方面。嘉兴市县实施的企业绩效评价主要以宗地为对象,而有些土地是纯粹出租出去的,与实际进行生产的企业不一致,出现差别化政策难执行的问题。比如在有序用电方面,一些评价对象并没有在供电部门开户,而很多开户的却在绩效评价名单中找不到,这直接导致难以执行阶梯式和惩罚性电价。在全面实施差别化电、水价的过程中,这一问题将更加显现。
第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方面。目前,嘉兴市县已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低效落后产能关停并转退,对落后产能实施退地、自行交易土地、兼并重组、淘汰关停、提升改造等实质动作的,给予政策奖励支持,引导存量盘活和资源优化配置。应该说,该机制的建立符合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理念,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具体的操作中,针对C类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C类企业的关停、腾退、转型、重组等方面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
2.4 配套措施的完善问题
第一,评价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绩效评价工作需采集大量不同类型的数据。这些数据虽然能够通过到企业摸底调查获取数据,但通常是从统计、税务、国土、电力、环保、经信、科技等多个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进行。而当前部门间数据相互独立、难以互通共用,严重影响绩效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评价工作所采用的传统的人工处理数据的方法,即难以保证工作效率,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一些人为的数据错误。
第二,政策宣传力度方面。通过前期的政策宣传,多数企业对于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已经有一定认识,差别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也促使企业重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但在宣传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只是直接把结果向企业公布,缺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应对措施等信息的提供,导致企业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各相关部门、主体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时,需要具体化和针对性,引导企业明确转型的方向。
3 完善和加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优化评价体系,让评价结果更准
第一,扩大评价体系覆盖面。考虑到嘉兴市县企业以“规下”企业居多,如果将这些企业排除在考核范围之外,很难达到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目的的现实。笔者认为,构建企业分类评价体系,应将除一些公益性类型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工业评价体系全覆盖。适时也可以参考工业绩效评价的做法,结合服务业自身的特点,将服务业也划入评价范围,如可探索建立亩产税收、亩产营业额为主的服务业评价指标体系,促使要素流向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比重。针对评级指标设置重经济效益、R&D投入指标未体现的问题。笔者建议,修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计分与分类办法》,以适当增加环境、能耗等制约性指标的比重。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县工业经济科技创新驱动偏弱的现状,可以再增加“R&D投入”指标,强化对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从而让评价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3.2 细化评价方法,让评价数据更真
第一,确保评价数据的准确度。针对评价数据主要来自于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参与不足的现状。笔者认为,要坚持把企业参与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不断提升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企业基本信息排摸时,上门了解实情,沟通情况;二是在数据分析完成并形成初步评价结果时,先后两次征求企业意见,并根据企业反馈情况进行核实、修正;三是评价结果确定之后向全社会公布,并上门为企业进行评价结果诊断分析。与此同时,多次向镇(街道)、相关部门反复征求意见,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第二,优化评价计分方法。这方面平湖已经进行了较为成功的探索。平湖在采用指标值/基准值×权数这一基本公式的同时,也对不同指标、不同区间的计分公式进行了差异化的调整。一是不同指标差异化计分。针对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COD排放增加值这两项约束性指标,采取倒扣分措施,即当指标值低于平均水平的一半时,该项指标的得分为负数,最低-0.5倍权数,更有效地体现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行业的倒逼。二是不同区间差异化计分。由于单项得分最高封顶1.5倍的限制,不利于体现企业间的真实差距。为此,当指标值大于基准值的时候,对计分公式进行了调整,减小了封顶限制的影响,有利于更充分地体现真实发展水平(具体公式如下)。 考虑到各市县的评价方法与平湖的做法有一定出入,笔者认为,各市县可以借鉴平湖对于计分方法的差异化处理。
3.3 深化结果应用,让评价成效更实
第一,完善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政策。针对差别化措施发力面临的一些难题,要求在统计、国土、电力、税务等部门提供原始准确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质量从严把关:一是要求国税、地税按照嘉兴市统一口径提供企业实缴税金数据,列清各分税种缴纳数量;二是重点对租赁企业进行排摸,理清各地块上的租赁企业和企业实际土地使用面积;三是对一企多名和关联的企业数据认真合并,规下企业以地块为单元将其上所有企业数据进行合并;四是查清各家企业用电量,尤其是对共用变压器和使用多个变压器的企业。
第二,建立倒逼提升类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在建立差别化要素价格倒逼机制的同时,要制定实施相关退出激励政策。对于经政府引导企业退出所腾出来的土地资源,建议将土地由所在主体进行收储;对于经政府引导企业退出并进行复垦所产生的指标,建议各市县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并由使用方对腾出方根据市场价格给予补偿;鼓励土地流转,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用能、排污权指标可以自行交易或由政府按基准价回购。
3.4 完善配套措施,让评价效率更高
第一,加快评价信息平台建设。一方面,要投入资金和精力,开发工业企业综合信息系统,将有关部门所掌握的涉及工业企业的信息资料整合到同一平台,有效打通了部门间信息沟通的通道;另一方面,要加快开发绩效评价系统软件,解决人工数据处理效率低、误差多的问题,同时通过运转流程设置,提高绩效数据处理工作的规范性。
第二,提高舆论宣传针对性。针对宣传中存在的针对性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部门及新闻宣传部门要在原有氛围的基础上,突出对“怎么评价,如何评得更好”等问题的宣传,让企业知道努力的方向。同时,创新绩效评价结果的诊断,做到对每家规上企业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诊断意见书》,通过与全县(市)面上情况、行业整体情况的对比,详细分析企业各项指标的高低优劣,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优势,找到制约发展的问题与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提升的建议,实现从“做体检”到“开药方”的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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