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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产权,一般是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物权来探讨.从产权主体来看,小城镇国有土地的主体相对单一.而集体土地可分为两个层次的产权结构:一个层次为集体所有权产权束,包括土地所有权以及由所有权所衍生出来的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另一个层次为农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束,包括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部分处分权等.在城镇土地产权制度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本文对其进行简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