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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长期贸易协议》自1978年签订以来,至今已续签了5次,这一特殊的贸易方式为中日贸易的稳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机制下,我国通过出口石油和煤炭,换取了经济建设所急需的技术和设备;而日本则扩大了能源供给的范围。近年来,中国对日石油出口已基本停止,两国正开始通过加强技术合作、扩大商品种类等途径来巩固这一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