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发源于浙江泰顺县泗溪镇。即把全镇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且有劳动能力与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列为帮扶对象,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并选准一个帮扶项目,落实一名帮扶联系干部,提供一笔扶持资金,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此后,泰顺县委、县政府不断总结提高,提出“强化培养扶贫诚信意识,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走良性循环的扶贫发展道路”,迅速将该做法推向全县。在2004年,已使2120户贫困户6750人实现脱贫。今年,已在1776户贫困户中实施了帮扶项目,预计80%的贫困户可在今年实现脱贫。
一、“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具体做法
1、摸清发展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在总结借鉴泗溪镇贫困户帮扶“一户一策一干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2005—2007年帮扶工作计划,每年计划帮扶2000户左右。各乡镇成立了“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2、确定帮扶对象,落实帮扶措施。以一户一表、一户一卡的形式,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将全部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登记人册,形成“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库”完整档案。各乡镇本着应扶尽扶的原则,对帮扶对象进行逐户分析,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为列入年度帮扶计划的每户贫困户落实一名联系干部,确定一个发展项目。
3、多方筹集资金,扩大信贷规模。通过县财政安排一块,乡镇政府自筹一块,上级政府扶持一块,挂钩单位帮扶一块等多渠道筹资方式,筹集“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基金。各乡镇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立“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基金专户,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当地信用社以存入帮扶基金总额的2—5倍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并设立专户管理。小额信贷资金一般以每户1000元—5000元为限,期限一般为一年,利息由政府贴息,从帮扶基金中支出。
4、发放帮扶贷款,实施发展项目。各乡镇根据贫困户发展项目的内容、规模等情况,具体确定贷款额度。当地乡镇政府和信用社,共同建立扶贫信用档案,加强资金的放贷、监督使用以及回收工作,在帮扶对象、乡镇村帮扶担保干部、乡镇信用社之间建立起一个诚信担保信贷网络。
5、全程跟踪服务,定期督查汇报。各乡镇组织帮扶联系干部为贫困户实施发展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户解决难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此外,经常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有效推进了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
6、完善各项制度,实行目标考核。一是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帮扶对象的名单、发展项目等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二是建立联系干部责任制。各乡镇联系干部也是贫困户的联系、担保人,负责做好贫困户实施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县里定期通报各乡镇“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把检查督促贯穿于帮扶工作各个环节。四是建立技术信息服务制度。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信息服务。
二、“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制度剖析
“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之所以能够得到干部群众的热情拥护,并在短期内迅猛发展扩延,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创新了机制和办法,走出一条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良性循环发展路子。具体做到了四个创新与四个转变:
1、创新对象瞄准机制,激活群众内力,变被动服从为主动参与。在以住的贫困户帮扶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了对贫困户致贫原因的剖析,忽视了对贫困户分类的环节,而使帮扶方式简单化、机械化。“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就从制度上规避了这些问题。首先,泰顺县把没有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及“五保”户,从贫困户范围中剥离出来,纳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其次,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在尊重本人发展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发放贷款的办法,分类予以扶持。第三,建立扶贫信用档案,对在“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中骗取扶贫贷款,将扶贫贷款移作他用、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到期贷款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列入扶贫“黑名单”,不再帮扶。从而,在制度上改变了扶贫对象“错位”的现象。并且,由于贷款必须偿还,迫使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自加压力,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去谋求脱贫致富。2、创新工作推动机制,捆绑干部责任,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扶助。“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制度上对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由干部为帮扶对象提供信用贷款担保,并将帮扶工作直接与干部考核奖惩评先晋职相结合。干部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帮扶行为由消极转向积极,能够开动脑筋,尽心尽力,帮助贫困户寻求发展路子。
3、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入产业链条,变盲目生产为有序生产。“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短平快”的种养殖项目上,作用特别明显。其主要原因是,该模式与以往的帮扶方式相比,贫困户不再是“孤军作战”,而是与产业化组织联系在一起,成为产业链条中的一环,真正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把贫困农户和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挂起钩来,彻底改变了发展农业生产盲目无序的状况。泰顺县2005年列入帮扶的2300户贫困户中,有340户加入了专业组织,有543户与龙头企业签订了农业订单,分别点总户数的14.8%和23.6%。
4、创新资金筹措机制,打通融资渠道,变行政行为为市场行为。“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不只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还建立起从市场和社会筹集扶贫资源的必要制度,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不仅县级筹集担保基金200万元,乡镇筹集担保基金251.3万元,还把部分省、市、企业的挂钩帮扶资金、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统筹用于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几点启示
“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引发了我们对扶贫工作的深入思考。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开展好贫困户帮扶工作乃至实施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139富民攻坚工程”,必须要坚持“四条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告诉我们,只要把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他们基本素质和就业本领尽快提高起来,我们就抓住了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根本;只有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同等的权益,过上富裕安康幸福的生活,才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
2、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在新一轮的扶贫帮困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摆正位置,成为主要推动力量。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之所以成功,首先就要归功于政府的强有力推动。政府推动扶贫,主要办好四件事:一是确立扶持重点,二是改善政策环境,三是整合帮扶力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3、坚持市场运作原则。扶贫工作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是政府包办事业,不是简单的“给”或“取”,同样要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在提升“给”或“取”的质量上下功夫,促使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努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在推动市场运作过程中,政府要帮助贫困户增强防范市场风险的意识,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运用金融市场、降低群众风险方面,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欠发达地区和群众的贫困原因,既有共性的方面,也有个性的方面。由于差异的存在,政府在采取帮扶措施的时候,必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分类指导、分类施策,而不能采取大一统的政策。正如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农业开发、就业培训、劳务输出、下山移民等对策,做到应扶尽扶。对我们整个扶贫工作来讲,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就要从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的角度出发,客观分析发掘区域和群体的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贸则贸,从宏观环境着手,制定导向政策,推动又快又好发展。
一、“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具体做法
1、摸清发展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在总结借鉴泗溪镇贫困户帮扶“一户一策一干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2005—2007年帮扶工作计划,每年计划帮扶2000户左右。各乡镇成立了“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2、确定帮扶对象,落实帮扶措施。以一户一表、一户一卡的形式,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将全部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登记人册,形成“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库”完整档案。各乡镇本着应扶尽扶的原则,对帮扶对象进行逐户分析,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为列入年度帮扶计划的每户贫困户落实一名联系干部,确定一个发展项目。
3、多方筹集资金,扩大信贷规模。通过县财政安排一块,乡镇政府自筹一块,上级政府扶持一块,挂钩单位帮扶一块等多渠道筹资方式,筹集“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基金。各乡镇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立“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基金专户,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当地信用社以存入帮扶基金总额的2—5倍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并设立专户管理。小额信贷资金一般以每户1000元—5000元为限,期限一般为一年,利息由政府贴息,从帮扶基金中支出。
4、发放帮扶贷款,实施发展项目。各乡镇根据贫困户发展项目的内容、规模等情况,具体确定贷款额度。当地乡镇政府和信用社,共同建立扶贫信用档案,加强资金的放贷、监督使用以及回收工作,在帮扶对象、乡镇村帮扶担保干部、乡镇信用社之间建立起一个诚信担保信贷网络。
5、全程跟踪服务,定期督查汇报。各乡镇组织帮扶联系干部为贫困户实施发展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户解决难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此外,经常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有效推进了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
6、完善各项制度,实行目标考核。一是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帮扶对象的名单、发展项目等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告。二是建立联系干部责任制。各乡镇联系干部也是贫困户的联系、担保人,负责做好贫困户实施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县里定期通报各乡镇“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把检查督促贯穿于帮扶工作各个环节。四是建立技术信息服务制度。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信息服务。
二、“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制度剖析
“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之所以能够得到干部群众的热情拥护,并在短期内迅猛发展扩延,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创新了机制和办法,走出一条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良性循环发展路子。具体做到了四个创新与四个转变:
1、创新对象瞄准机制,激活群众内力,变被动服从为主动参与。在以住的贫困户帮扶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了对贫困户致贫原因的剖析,忽视了对贫困户分类的环节,而使帮扶方式简单化、机械化。“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就从制度上规避了这些问题。首先,泰顺县把没有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及“五保”户,从贫困户范围中剥离出来,纳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其次,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众,在尊重本人发展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发放贷款的办法,分类予以扶持。第三,建立扶贫信用档案,对在“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中骗取扶贫贷款,将扶贫贷款移作他用、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到期贷款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列入扶贫“黑名单”,不再帮扶。从而,在制度上改变了扶贫对象“错位”的现象。并且,由于贷款必须偿还,迫使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自加压力,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去谋求脱贫致富。2、创新工作推动机制,捆绑干部责任,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扶助。“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制度上对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由干部为帮扶对象提供信用贷款担保,并将帮扶工作直接与干部考核奖惩评先晋职相结合。干部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帮扶行为由消极转向积极,能够开动脑筋,尽心尽力,帮助贫困户寻求发展路子。
3、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入产业链条,变盲目生产为有序生产。“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短平快”的种养殖项目上,作用特别明显。其主要原因是,该模式与以往的帮扶方式相比,贫困户不再是“孤军作战”,而是与产业化组织联系在一起,成为产业链条中的一环,真正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把贫困农户和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挂起钩来,彻底改变了发展农业生产盲目无序的状况。泰顺县2005年列入帮扶的2300户贫困户中,有340户加入了专业组织,有543户与龙头企业签订了农业订单,分别点总户数的14.8%和23.6%。
4、创新资金筹措机制,打通融资渠道,变行政行为为市场行为。“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不只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还建立起从市场和社会筹集扶贫资源的必要制度,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不仅县级筹集担保基金200万元,乡镇筹集担保基金251.3万元,还把部分省、市、企业的挂钩帮扶资金、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统筹用于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的几点启示
“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引发了我们对扶贫工作的深入思考。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开展好贫困户帮扶工作乃至实施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139富民攻坚工程”,必须要坚持“四条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告诉我们,只要把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他们基本素质和就业本领尽快提高起来,我们就抓住了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根本;只有不断提高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同等的权益,过上富裕安康幸福的生活,才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
2、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在新一轮的扶贫帮困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摆正位置,成为主要推动力量。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之所以成功,首先就要归功于政府的强有力推动。政府推动扶贫,主要办好四件事:一是确立扶持重点,二是改善政策环境,三是整合帮扶力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3、坚持市场运作原则。扶贫工作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是政府包办事业,不是简单的“给”或“取”,同样要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在提升“给”或“取”的质量上下功夫,促使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努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在推动市场运作过程中,政府要帮助贫困户增强防范市场风险的意识,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在运用金融市场、降低群众风险方面,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欠发达地区和群众的贫困原因,既有共性的方面,也有个性的方面。由于差异的存在,政府在采取帮扶措施的时候,必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分类指导、分类施策,而不能采取大一统的政策。正如泰顺县的“一户一策一干部”模式,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农业开发、就业培训、劳务输出、下山移民等对策,做到应扶尽扶。对我们整个扶贫工作来讲,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就要从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的角度出发,客观分析发掘区域和群体的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贸则贸,从宏观环境着手,制定导向政策,推动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