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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2年4月10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北流市(县级市)公开对国内首例夫妻联手告“二奶”案依法作出终审宣判,判决被上诉人卢纯燕返还上诉人甘有银、罗敏慧购房款人民币5万元。 甘有银、罗敏慧夫妇的脸上一下子“多云转晴”,罗敏慧也一下子变得健谈起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法律终于还我们一个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