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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是人们对天下夫妻的美好祝愿;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是社会的主张,也是法官办案的宗旨。作为法官,理所应当劝说这对七旬老夫老妻,维持婚姻现状,尤其是劝说七旬老太撤诉罢讼,破镜重圆;如果老头子仍旧蛮横无理,积习难改,老太太心灰意冷,到时候法院只好依法判决这对七旬老夫老妻分道扬镳了,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与责任。因为,从法律上讲,离婚自由从来就没有什么年龄的限制。
七旬老妪怒上法庭要离婚——凑合了一辈子,挨打了一辈子
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告诉我这样一桩离婚案:
今天上班,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遇到一件事情,让她感到非常棘手——七旬老太要离婚!为何?因为老伴打了她一辈子。
老太太74岁,身板硬朗,老伴健在,儿孙满堂,原本可尽享天伦之乐,而老太太怎么也乐不起来,而且,还跑到法院要求离婚。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来听听七旬老太的诉说吧。
我娘家在河南省内乡县的山区小镇,姊妹多,家庭贫寒,18岁时,我就辍学跟随亲戚来到县城谋生。我从小在农村吃惯了苦,到县城适应能力比较强,很快习惯了县城生活。当过保姆,到饭店端过盘子刷过碗,扫过大街,收过废品,贩过粮票,蹬过三轮车……后来,我在居民区租了一间小房子,专门给人修补加工衣服。我把辛苦挣来的钱供养弟妹们上了高中,还给两个弟弟娶了媳妇办理了婚事。可是,在艰辛的劳作和为家人的操劳中,不知不觉已经过了适婚的年龄,29岁还没有找到婆家。在上个世纪70年代,还没有“剩女”之类的说法,但在县城25岁左右的姑娘大都“花落人家”,像我这样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被称为“老姑娘”,人们难免闲言碎语,让我有些尴尬。
“老姑娘”最大的难题便是找婆家,尤其是像我这样户口在山区农村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要在县城找个婆家相当困难,在尚未改革开放的上个世纪70年代,计划经济,农村户口要变成县城户口,叫作“农转非”,俗称“鲤鱼跳龙门”,难得很。虽然要在县城找个像样的婆家几乎是痴人说梦,可是,我在县城生活惯了,再也不想过父母那种整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了。而“农转非”的最好途径便是嫁到县城人家。
就在我这个“老姑娘”愁嫁兮兮的时候,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当时,他32岁,是离过婚的,他家就在县城。他是卡车司机,长得高高大大的,大嗓门,给人印象较好。介绍人说,他这人讲义气,为人豪爽,先是在外跑长途,后来当了汽车教练,收入高,单位有住房。不过听说他这人脾气不好,喜欢意气用事,喜欢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心想,这种人为朋友都能伸出援手,那对妻子家人会更好的。同时,我的父母和亲戚告诉我说,像我一个靠给别人加工修补服装无固定收入的“老姑娘”能够嫁给一个收入蛮高的汽车司机,那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事啊!于是,我便不再顾忌什么头婚二婚的,匆匆忙忙就嫁给了他。
结婚后,我才知道,他原先的老婆是因为他脾气暴躁,忍受不了他的打闹才愤而离婚的,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结婚后,我发现,他确实脾气暴躁,爱吵架打架,特别是当上总教练之后脾气更大,总爱教训人,只要他一回家,家里就不得安宁,有时还动手打我。
尽管我有些后悔,但是,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弱女子轻易不敢奢望离婚什么的事情。再说,退休前,他一直在外工作,十天半个月不着家,我们处于聚少离多的状态。那时他不常回家,回来闹上个两三天就又回去上班了,其间,我们生养了一儿一女,一双子女给我莫大的慰藉,我还不觉得日子难熬。
可是,一晃几十年过去,他退休回到了家。他的归来给我带来的是不快和痛苦。人说“少为夫妻老来伴,恩恩爱爱象亲人”,可我的老伴却给我增添不少气受。老头子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稍有不周到就会有一顿打骂。
他的皮鞋穿脏了,招呼我给上油;我年纪渐老,身体渐衰,有时干家务力不从心,他非但不体谅,还嫌我不利落;见我对他稍有不满情绪,就吼:“你吃我的,喝我的,不该伺候我吗?”有时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回两句嘴,他伸手就打。
一次,我生病了,身体实在难受,就没有做饭,心想现在外面饭馆很多,他出去吃一顿也很方便。不料他一点也不体谅我重病在身,反而因我没给他做饭而大吵大闹,拳打脚踢。我怕夜深人静让人听见,面子不好看,就说:“别打了,让街坊、儿子听见多不好。”他狠狠地说:“你给我滚出去!”于是我一气之下,拖着病弱的身体走出了家门。我来到女儿家,一住就是3个多月。
老头把我轰走后,开始还觉得威风、自在得很呢。没人做饭吃饭馆,还省了洗碗;没有洗衣不换衣;没人收拾屋子随意折腾。可是过一段时间,他就潇洒不起来了——老吃饭馆吃得嘴起泡(上火),老不换衣身难受,屋子脏得赛猪圈。他想到把我接回来。于是他亲自登女儿家门,又是道歉,又是认错。女儿、儿子见他特地登门道歉,就劝我回去,可是我回去还没一个星期,他又故态复萌。
那天,老头子吃完早饭又下棋去了,家里来了客人,我招待客人每人吃了一个橘子。老头回来一见橘子少了就破口大骂。平时老头子管家很严,所有的钱都是他自己掌握,我买回东西都得向他报账;对吃的东西他把得更紧。现在我未经他允许擅自吃橘子,就像吃了他的心肝一样。这些年来老头子耳背,和他小声说话,他听不清,非得重复好几遍,最后急得他喊叫:“大声说不行吗?”可是和他大声说话,他又嫌人家态度不好,喊得他心烦。上午为橘子的事,他火气还没下去,下午又为我说话声音大而吵起来,到后来又上来打我。以前的认错、保证统统无效。这样的事情在他来说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更让我羞于启齿的是,在性生活上我们也有矛盾。别看老头子70多岁了,性欲还很强哩,经常要求过性生活;而我早已没这方面的兴趣了。每次遇到这事,俩人都不愉快,他为此事经常生闷气,常找茬儿打我。
我找过街道妇联和派出所,儿女们也相劝过。对来自任何方面的劝说,老头子都表面应承,实际上却屡教不改。以前,我从没想过离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离婚不是光彩的事儿,而且我认为都一大把年纪了,成为一家人不容易,老夫老妻几十年了,好歹凑合几年也就到头了。可是,每当他在家里闹得惊天动地,尤其是他深更半夜折腾我时,我痛苦不堪,便一次又一次想到了离婚。这不,昨天,他嫌我给他煮的面条咸了、硬了,便大吵大闹,又出手打我,打得我眼冒金星,趔趄倒地,摔伤了左脚,我恨得牙痒痒的,可我打不过他,今天只好来到法院,主张离婚。 采写手记:
离婚自由没有年龄限制
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说,为了换个户口本,当个城市人,她嫁给了并不了解的二婚男人,并依赖男人的收入过活,在家中没地位,没尊严,还经常挨打受气,这种处境确实令人同情。其实,这个老年妇女的遭遇,是千千万万个旧式家庭中的妇女的缩影。
她们的婚姻源于生活所迫,俗称“饭票式婚姻”。这种婚姻,原本就缺乏爱情因素,或者说爱情的成份微乎其微,这本来就是一些女性的可悲之处。然而,更可悲的是,这位老年妇女遇到的是一个在观念上把妻子、儿孙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把打骂他们、尤其是打骂妻子看成是自己的特权、就犹如打破自己家里的碗杯一样不用赔偿的男人。作为旧式家庭的女人,他们吃着丈夫的,靠着丈夫养活,一切只好忍受。有的女性就像这位老太太一样,同丈夫生活了一辈子,也挨打了一辈子。
但是今日的社会已经不是旧社会了,老年妇女的权益同样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国家也赋予了老年妇女在家庭中与丈夫平等的权利。如果丈夫不尊重妻子的基本权利,妻子可以进行抵制、抗争。另外,也可像这位老太太一样,丈夫打了她,她就到女儿家住几个月,直到老伴来道歉才回家。如果老伴又故态复萌,她还可以再走,让他再尝尝没人伺候的滋味。
这位老太太找过街道妇联、找过派出所,甚至把儿女们都动员起来做老伴的工作。她这种积极寻找社会和家庭力量支持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样做,可以营造出一种社会环境和氛围,给施虐者一种心理压力:让他知道打人是不对的,迫使他控制自己的行为。另外,也可以减少被虐者受伤害的程度。
而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位老年妇女人权意识尤其是法律意识的觉醒,值得称道。这位七旬老太怒上法庭主张离婚,虽说让人感觉有些唐突,因为他与老伴毕竟凑合了一辈子,相当不容易,一般人都是希望她和老伴继续走完余生,正如七旬老太所言“好歹凑合几年也就到头了”。可是,这似乎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老伴霸道蛮横,闹腾得没完没了,于是,七旬老太太苦不堪言,便怒上法庭,自在情理,而且值得称道。
正是鉴于上述情形,张有菊法官虽费尽口舌劝说七旬老太与老伴重归于好,但是,七旬老太似乎离意已决,坚决要求与老伴离婚,没有办法,张有菊法官只好受理了七旬老太的离婚诉讼,并给七旬老太的老伴下达了应诉传票(应诉通知书)。
张有菊法官告诉笔者,“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是人们对天下夫妻的美好祝愿;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是社会的主张,也是法官办案的宗旨。况且常言说得好:“能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按照惯例,离婚案件,一般程序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判决。希望七旬老太的老伴能够及时到庭,先行调解,如果他能够及时醒悟,痛改前非,与七旬老太相濡以沫,共度余生,那么,作为法官,理所应当劝说这对七旬老夫老妻,维持婚姻现状,尤其是劝说七旬老太撤诉罢讼,破镜重圆;如果老头子仍旧蛮横无理,积习难改,老太太心灰意冷,到时候法院只好依法判决这对七旬老夫老妻分道扬镳了,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与责任。因为,从法律上讲,离婚自由从来就没有什么年龄的限制。(未完待续)
(编辑 王琳琳)
七旬老妪怒上法庭要离婚——凑合了一辈子,挨打了一辈子
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告诉我这样一桩离婚案:
今天上班,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遇到一件事情,让她感到非常棘手——七旬老太要离婚!为何?因为老伴打了她一辈子。
老太太74岁,身板硬朗,老伴健在,儿孙满堂,原本可尽享天伦之乐,而老太太怎么也乐不起来,而且,还跑到法院要求离婚。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来听听七旬老太的诉说吧。
我娘家在河南省内乡县的山区小镇,姊妹多,家庭贫寒,18岁时,我就辍学跟随亲戚来到县城谋生。我从小在农村吃惯了苦,到县城适应能力比较强,很快习惯了县城生活。当过保姆,到饭店端过盘子刷过碗,扫过大街,收过废品,贩过粮票,蹬过三轮车……后来,我在居民区租了一间小房子,专门给人修补加工衣服。我把辛苦挣来的钱供养弟妹们上了高中,还给两个弟弟娶了媳妇办理了婚事。可是,在艰辛的劳作和为家人的操劳中,不知不觉已经过了适婚的年龄,29岁还没有找到婆家。在上个世纪70年代,还没有“剩女”之类的说法,但在县城25岁左右的姑娘大都“花落人家”,像我这样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被称为“老姑娘”,人们难免闲言碎语,让我有些尴尬。
“老姑娘”最大的难题便是找婆家,尤其是像我这样户口在山区农村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要在县城找个婆家相当困难,在尚未改革开放的上个世纪70年代,计划经济,农村户口要变成县城户口,叫作“农转非”,俗称“鲤鱼跳龙门”,难得很。虽然要在县城找个像样的婆家几乎是痴人说梦,可是,我在县城生活惯了,再也不想过父母那种整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了。而“农转非”的最好途径便是嫁到县城人家。
就在我这个“老姑娘”愁嫁兮兮的时候,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当时,他32岁,是离过婚的,他家就在县城。他是卡车司机,长得高高大大的,大嗓门,给人印象较好。介绍人说,他这人讲义气,为人豪爽,先是在外跑长途,后来当了汽车教练,收入高,单位有住房。不过听说他这人脾气不好,喜欢意气用事,喜欢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心想,这种人为朋友都能伸出援手,那对妻子家人会更好的。同时,我的父母和亲戚告诉我说,像我一个靠给别人加工修补服装无固定收入的“老姑娘”能够嫁给一个收入蛮高的汽车司机,那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事啊!于是,我便不再顾忌什么头婚二婚的,匆匆忙忙就嫁给了他。
结婚后,我才知道,他原先的老婆是因为他脾气暴躁,忍受不了他的打闹才愤而离婚的,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结婚后,我发现,他确实脾气暴躁,爱吵架打架,特别是当上总教练之后脾气更大,总爱教训人,只要他一回家,家里就不得安宁,有时还动手打我。
尽管我有些后悔,但是,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弱女子轻易不敢奢望离婚什么的事情。再说,退休前,他一直在外工作,十天半个月不着家,我们处于聚少离多的状态。那时他不常回家,回来闹上个两三天就又回去上班了,其间,我们生养了一儿一女,一双子女给我莫大的慰藉,我还不觉得日子难熬。
可是,一晃几十年过去,他退休回到了家。他的归来给我带来的是不快和痛苦。人说“少为夫妻老来伴,恩恩爱爱象亲人”,可我的老伴却给我增添不少气受。老头子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稍有不周到就会有一顿打骂。
他的皮鞋穿脏了,招呼我给上油;我年纪渐老,身体渐衰,有时干家务力不从心,他非但不体谅,还嫌我不利落;见我对他稍有不满情绪,就吼:“你吃我的,喝我的,不该伺候我吗?”有时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回两句嘴,他伸手就打。
一次,我生病了,身体实在难受,就没有做饭,心想现在外面饭馆很多,他出去吃一顿也很方便。不料他一点也不体谅我重病在身,反而因我没给他做饭而大吵大闹,拳打脚踢。我怕夜深人静让人听见,面子不好看,就说:“别打了,让街坊、儿子听见多不好。”他狠狠地说:“你给我滚出去!”于是我一气之下,拖着病弱的身体走出了家门。我来到女儿家,一住就是3个多月。
老头把我轰走后,开始还觉得威风、自在得很呢。没人做饭吃饭馆,还省了洗碗;没有洗衣不换衣;没人收拾屋子随意折腾。可是过一段时间,他就潇洒不起来了——老吃饭馆吃得嘴起泡(上火),老不换衣身难受,屋子脏得赛猪圈。他想到把我接回来。于是他亲自登女儿家门,又是道歉,又是认错。女儿、儿子见他特地登门道歉,就劝我回去,可是我回去还没一个星期,他又故态复萌。
那天,老头子吃完早饭又下棋去了,家里来了客人,我招待客人每人吃了一个橘子。老头回来一见橘子少了就破口大骂。平时老头子管家很严,所有的钱都是他自己掌握,我买回东西都得向他报账;对吃的东西他把得更紧。现在我未经他允许擅自吃橘子,就像吃了他的心肝一样。这些年来老头子耳背,和他小声说话,他听不清,非得重复好几遍,最后急得他喊叫:“大声说不行吗?”可是和他大声说话,他又嫌人家态度不好,喊得他心烦。上午为橘子的事,他火气还没下去,下午又为我说话声音大而吵起来,到后来又上来打我。以前的认错、保证统统无效。这样的事情在他来说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更让我羞于启齿的是,在性生活上我们也有矛盾。别看老头子70多岁了,性欲还很强哩,经常要求过性生活;而我早已没这方面的兴趣了。每次遇到这事,俩人都不愉快,他为此事经常生闷气,常找茬儿打我。
我找过街道妇联和派出所,儿女们也相劝过。对来自任何方面的劝说,老头子都表面应承,实际上却屡教不改。以前,我从没想过离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离婚不是光彩的事儿,而且我认为都一大把年纪了,成为一家人不容易,老夫老妻几十年了,好歹凑合几年也就到头了。可是,每当他在家里闹得惊天动地,尤其是他深更半夜折腾我时,我痛苦不堪,便一次又一次想到了离婚。这不,昨天,他嫌我给他煮的面条咸了、硬了,便大吵大闹,又出手打我,打得我眼冒金星,趔趄倒地,摔伤了左脚,我恨得牙痒痒的,可我打不过他,今天只好来到法院,主张离婚。 采写手记:
离婚自由没有年龄限制
河南省内乡县民事庭副庭长张有菊法官说,为了换个户口本,当个城市人,她嫁给了并不了解的二婚男人,并依赖男人的收入过活,在家中没地位,没尊严,还经常挨打受气,这种处境确实令人同情。其实,这个老年妇女的遭遇,是千千万万个旧式家庭中的妇女的缩影。
她们的婚姻源于生活所迫,俗称“饭票式婚姻”。这种婚姻,原本就缺乏爱情因素,或者说爱情的成份微乎其微,这本来就是一些女性的可悲之处。然而,更可悲的是,这位老年妇女遇到的是一个在观念上把妻子、儿孙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把打骂他们、尤其是打骂妻子看成是自己的特权、就犹如打破自己家里的碗杯一样不用赔偿的男人。作为旧式家庭的女人,他们吃着丈夫的,靠着丈夫养活,一切只好忍受。有的女性就像这位老太太一样,同丈夫生活了一辈子,也挨打了一辈子。
但是今日的社会已经不是旧社会了,老年妇女的权益同样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国家也赋予了老年妇女在家庭中与丈夫平等的权利。如果丈夫不尊重妻子的基本权利,妻子可以进行抵制、抗争。另外,也可像这位老太太一样,丈夫打了她,她就到女儿家住几个月,直到老伴来道歉才回家。如果老伴又故态复萌,她还可以再走,让他再尝尝没人伺候的滋味。
这位老太太找过街道妇联、找过派出所,甚至把儿女们都动员起来做老伴的工作。她这种积极寻找社会和家庭力量支持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样做,可以营造出一种社会环境和氛围,给施虐者一种心理压力:让他知道打人是不对的,迫使他控制自己的行为。另外,也可以减少被虐者受伤害的程度。
而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位老年妇女人权意识尤其是法律意识的觉醒,值得称道。这位七旬老太怒上法庭主张离婚,虽说让人感觉有些唐突,因为他与老伴毕竟凑合了一辈子,相当不容易,一般人都是希望她和老伴继续走完余生,正如七旬老太所言“好歹凑合几年也就到头了”。可是,这似乎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老伴霸道蛮横,闹腾得没完没了,于是,七旬老太太苦不堪言,便怒上法庭,自在情理,而且值得称道。
正是鉴于上述情形,张有菊法官虽费尽口舌劝说七旬老太与老伴重归于好,但是,七旬老太似乎离意已决,坚决要求与老伴离婚,没有办法,张有菊法官只好受理了七旬老太的离婚诉讼,并给七旬老太的老伴下达了应诉传票(应诉通知书)。
张有菊法官告诉笔者,“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是人们对天下夫妻的美好祝愿;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是社会的主张,也是法官办案的宗旨。况且常言说得好:“能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按照惯例,离婚案件,一般程序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判决。希望七旬老太的老伴能够及时到庭,先行调解,如果他能够及时醒悟,痛改前非,与七旬老太相濡以沫,共度余生,那么,作为法官,理所应当劝说这对七旬老夫老妻,维持婚姻现状,尤其是劝说七旬老太撤诉罢讼,破镜重圆;如果老头子仍旧蛮横无理,积习难改,老太太心灰意冷,到时候法院只好依法判决这对七旬老夫老妻分道扬镳了,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与责任。因为,从法律上讲,离婚自由从来就没有什么年龄的限制。(未完待续)
(编辑 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