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1月2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发表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演讲。奥巴马在演讲中强调指出,美国政府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并将其作为解决短期就业和保持长期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与此配套,白宫2011年2月发布了《美国创新战略—确保经济的增长与繁荣》(以下简称《创新战略》)的报告,明确了科技创新的主体,并提出了推动科技创新的具体举措,包括加强教育与基础条件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强创新配套制度建设,明确重大创新领域并推动相关领域的创新突破。
一、明确创新主体的角色与定位,将私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创新战略》明确了创新的主体,指出私营企业是创新的核心动力,政府是创新的推动与促进者。明确各创新主体的角色和定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1.私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 《创新战略》指出,从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到贝尔发明电话,再从通用电气公司制造喷气式引擎到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工具问世,美国的私营企业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一些创新成果不仅仅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产品,而且还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比如福特汽车公司提出的流水线概念使汽车能够批量生产,从而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又比如戴尔和亚马逊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启了新的销售模式。这些私营企业的创新成果都为美国经济的增长作出了贡献,甚至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上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都是由私营企业在竞争的商业环境下取得。历史经验表明,私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其创新的成果与新颖的创意往往能够创造巨大的利润,从而推动国家经济增长,同时也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 2.政府是科技创新的推动者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文化”的建设与宣扬,将推动科技创新的投资者和科技工作者,看作国家的英雄。奥巴马在2011年的国情咨文中称,“我们是一个创造了汽车、实现了每个办公桌一台电脑的国家,是一个拥有爱迪生、莱特兄弟的国家,是一个拥有谷歌和Facebook的国家。在美国,创新不只改变我们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这是我们赖以谋生的方式。”此外,政府还通过财税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来鼓励和保护创新,并积极推动建立一个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政府应是科技创新的保护者、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者、创新文化的倡导者以及具体科技创新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者,而不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从事者。政府从事具体的科技开发和创新,容易出现产权不清、责权不明的问题,且容易出现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不利局面。创新的主体应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政府所制定的配套制度,最终应服务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开发工作。
二、采取“基于市场”的创新策略,加强创新保护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创新战略》强调加强推动创新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机制,对科学与技术开发实行特殊的财税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保护创新型企业,建立更加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1.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私营企业创新 减免税收不仅减轻了私营企业的经济负担,还大大增强了私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创新战略》显示,为了刺激私营企业的创新,美国政府计划永久性地减免“研究与实验税”。美国预计十年内的税收减免总额将达到1000亿美元,而这些资金将被私营企业用于新一轮的创新,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有利于保持持续创新。 2.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政策来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国家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护制度。如果创新成果频繁被他人所剽窃或效仿,将十分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开展,有可能导致科技创新的整体低迷与停滞。美国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但目前其相关政策与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创新战略》指出,美国目前批准一个专利的平均时间长达35个月,奥巴马政府针对此问题已经开展改革,计划大幅减少申请专利需花费的时间。美国政府指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其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最为严重。中小型企业往往是被侵权最严重的群体,同时中小企业往往创新发展动力最大、机制最为灵活,因此,美国政府将着力将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保护力度。 3.建立创新、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崇尚充分竞争、优胜劣汰。这样的经济体制提高了私营企业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创造出经得起竞争的产品,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缺乏创新意识,那它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创新战略》进一步强调市场环境的重要性,强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吸引国内外创新型投资的进入,并保证创新型产品能够占领市场。这样创新就意味着利润,可以鼓励更多企业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工作的投入。
三、加强教育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与资金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创新战略》指出应加强对创新基础条件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创新型高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建立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强化和保持美国在全球基础研究中的领导地位。 1.高度重视教育在创新中的作用 创新的主体归根结底是人才,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教育。因此,教育可以被视为创新的“孕育阶段”。此次出台的《创新战略》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教育的改革举措,明确指出要“赋予美国人21世纪必备的技能,打造一支世界级的人才队伍”。 首先,《创新战略》提出要进一步改善美国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方面的教育,提高美国学生在这些领域的能力。为此,美国总统奥巴马指出在未来十年内增加十万名上述领域的教师。 其次,打造一流的早期教育系统,改革完善美国的初中等教育。美国认为,创新能力的一些要素都是通过早期教育培养而来的,青少年的培养对保持创新能力至关重要。美国下一步将致力于完善其早期教育系统,力争让其未来的科技创新人才赢在起跑线上。另外,美国将进一步完善其初中等教育,目前美国政府正和国会正在商讨修订《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以完善其初等和中等教育。 第三,恢复和保持美国大学教育在全球的领先地位。美国年轻人中的大学生比率目前已经降至世界第九,为此,奥巴马政府承诺要在2020年前通过增加资金投入等手段将这一排名拉回至第一。 2.巩固和加强基础研究工作 强有力的基础研究是技术突破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都不惜投入大量经费,为美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工作提供重要支持。此次出台的《创新战略》显示,2011财年美国政府将在基础研究领域投资经费183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外,美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其三大基础研究机构(国家科学基金会、能源部科研局、国家标准化协会及其技术实验室)的投入力度。此外,《创新战略》还设定了公共和私营企业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需大于GDP3%的目标。 3.加强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与高速互联网的投入力度 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将有力拉动科技创新工作。奥巴马在2011年度的国情咨文中指出,美国的基础设施已经渐渐丧失在全球的优势地位,美国应该着力重建其基础设施。美国目前正在推进其高速铁路计划,奥巴马政府计划在25年内建成能够覆盖80%美国人的高速铁路网络。 美国认为,过去的数十年,完善的基础设施大力拉动了美国经济的增长,而在未来数十年,拉动美国经济增长的将是信息技术。因此,美国十分重视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战略》指出,美国要在未来五年内建成能够覆盖98%美国人的下一代高速无线网络,这将使美国的各个地区都进入数字化时代。另外,高速互联网也将成为美军开展网络中心战的重要支撑,军事领域的需求也将有力拉动科技创新动作的开展。
四、结合国家与军队建设的重大现实需求,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与突破
《创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优先的创新领域,包括:清洁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先进生产技术、空间能力与应用、医疗技术以及教育技术。推动这些领域的优先发展,将对国家经济增长以及确保国家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1.开展清洁能源革命 美国认为,为了国家的安全、经济和环境,发展清洁能源技术至关重要。奥巴马政府已经把发展能源经济作为未来工作的重点,并制订了相关政策。美国政府将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以及地热能技术,计划在2012年前使可再生能源产生的发电量提高一倍。此外,美国政府还将通过建立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促进能源企业的发展、投资下一代新能源汽车等措施来发展清洁能源技术。 2.促进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发展 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将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创新战略》指出,美国将继续完善对DNA排序的研究,这将对一些疾病的治疗带来突破。 3.大力推动空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重大便利,目前全球通信、全球定位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空间技术事关国家安全。美国正继续发展其空间技术,以保持它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目前正致力于发展下一代太空飞船和下一代全球定位系统,这些举措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美国的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4.推动医疗技术的突破 美国将在未来扩大信息技术在医疗中的应用范围,以降低医疗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并提升医疗质量。美国还将推动医药技术的创新。 5.大力提高教育技术 《创新战略》指出,美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运行成本过高,美国将着力通过教育技术创新,完善其教育体系。随着宽带、云计算、数字设备和软件的广泛应用,发展先进教育技术所需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美国政府目前正致力于通过《国家教育技术规划》、《赛博教育倡议》等政策以及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美国能源部和美国海军等部门的项目来推动教育技术的创新。
五、美国科技创新机制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当前,国内越来越重视创新能力的建设,2006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厦门考察时作了“大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政府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问题,结合美国的创新战略与创新机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 1.打破垄断局面,建立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当前,我国的垄断现象仍非常严重,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其创新动力不强,私营企业虽有创新的动力,但由于推动创新的配套制度仍不完善,其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保证,私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都难以得到实质性提升。美国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减免税收等财税政策来鼓励私营企业创新,充分调动和发挥私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对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结合美国的经验,我国应加大对私营企业的保护与培养力度,进一步发挥私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2.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重视人才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人才是创新的主体,美国从早期教育直至高等教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其培养人才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尊重个人的创新思维,这种教育理念使得美国社会总能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创新产品,从而拉动国家经济增长。我国缺乏创新的文化与传统,传统文化中的部分糟粕仍禁锢着人们的思维,如对权威和领导的过度崇拜等,人本主义的思想与传统薄弱;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不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仍较薄弱,“山寨”产品横行。 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根源在于文化和教育,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必须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的创新,发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同时改造其中的糟粕部分,吸收西方人本主义的文化与思想;同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推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加强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科技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支撑,美国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减免税收等方式为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科研经费的支持,以保持创新的积极性。美国政府深知科技创新是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经济活力的重要保证,所以总是不惜花费大量经费投入科技研发,其每年的科研经费都达到了GDP比例的2%以上,此次的《创新战略》更是提出了科研经费需大于GDP3%的目标。2011财年美国政府总计投入183亿美元用于研发领域,达到历史新高。目前我国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还远远不够,所投资的经费往往更加倾向于国企,广大私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国家在财税政策方面对私营企业没有任何的倾斜,这种制度设计,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开展。 4.加强法制建设,保护创新成果 美国较为成熟的创新机制为其不断保持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美国在推动创新机制的过程中,法律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大部分鼓励创新的政策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比如其知识产权政策就对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我国当前在该领域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也相对滞后,导致科技成果的抄袭和剽窃现象严重,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
一、明确创新主体的角色与定位,将私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创新战略》明确了创新的主体,指出私营企业是创新的核心动力,政府是创新的推动与促进者。明确各创新主体的角色和定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1.私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 《创新战略》指出,从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到贝尔发明电话,再从通用电气公司制造喷气式引擎到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工具问世,美国的私营企业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一些创新成果不仅仅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产品,而且还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比如福特汽车公司提出的流水线概念使汽车能够批量生产,从而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又比如戴尔和亚马逊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启了新的销售模式。这些私营企业的创新成果都为美国经济的增长作出了贡献,甚至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上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都是由私营企业在竞争的商业环境下取得。历史经验表明,私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其创新的成果与新颖的创意往往能够创造巨大的利润,从而推动国家经济增长,同时也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 2.政府是科技创新的推动者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文化”的建设与宣扬,将推动科技创新的投资者和科技工作者,看作国家的英雄。奥巴马在2011年的国情咨文中称,“我们是一个创造了汽车、实现了每个办公桌一台电脑的国家,是一个拥有爱迪生、莱特兄弟的国家,是一个拥有谷歌和Facebook的国家。在美国,创新不只改变我们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这是我们赖以谋生的方式。”此外,政府还通过财税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来鼓励和保护创新,并积极推动建立一个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政府应是科技创新的保护者、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者、创新文化的倡导者以及具体科技创新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者,而不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从事者。政府从事具体的科技开发和创新,容易出现产权不清、责权不明的问题,且容易出现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不利局面。创新的主体应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政府所制定的配套制度,最终应服务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开发工作。
二、采取“基于市场”的创新策略,加强创新保护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创新战略》强调加强推动创新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机制,对科学与技术开发实行特殊的财税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保护创新型企业,建立更加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1.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私营企业创新 减免税收不仅减轻了私营企业的经济负担,还大大增强了私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创新战略》显示,为了刺激私营企业的创新,美国政府计划永久性地减免“研究与实验税”。美国预计十年内的税收减免总额将达到1000亿美元,而这些资金将被私营企业用于新一轮的创新,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有利于保持持续创新。 2.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政策来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国家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护制度。如果创新成果频繁被他人所剽窃或效仿,将十分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开展,有可能导致科技创新的整体低迷与停滞。美国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但目前其相关政策与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创新战略》指出,美国目前批准一个专利的平均时间长达35个月,奥巴马政府针对此问题已经开展改革,计划大幅减少申请专利需花费的时间。美国政府指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其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最为严重。中小型企业往往是被侵权最严重的群体,同时中小企业往往创新发展动力最大、机制最为灵活,因此,美国政府将着力将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保护力度。 3.建立创新、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崇尚充分竞争、优胜劣汰。这样的经济体制提高了私营企业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创造出经得起竞争的产品,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缺乏创新意识,那它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创新战略》进一步强调市场环境的重要性,强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吸引国内外创新型投资的进入,并保证创新型产品能够占领市场。这样创新就意味着利润,可以鼓励更多企业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工作的投入。
三、加强教育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与资金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创新战略》指出应加强对创新基础条件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创新型高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建立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强化和保持美国在全球基础研究中的领导地位。 1.高度重视教育在创新中的作用 创新的主体归根结底是人才,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教育。因此,教育可以被视为创新的“孕育阶段”。此次出台的《创新战略》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教育的改革举措,明确指出要“赋予美国人21世纪必备的技能,打造一支世界级的人才队伍”。 首先,《创新战略》提出要进一步改善美国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方面的教育,提高美国学生在这些领域的能力。为此,美国总统奥巴马指出在未来十年内增加十万名上述领域的教师。 其次,打造一流的早期教育系统,改革完善美国的初中等教育。美国认为,创新能力的一些要素都是通过早期教育培养而来的,青少年的培养对保持创新能力至关重要。美国下一步将致力于完善其早期教育系统,力争让其未来的科技创新人才赢在起跑线上。另外,美国将进一步完善其初中等教育,目前美国政府正和国会正在商讨修订《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以完善其初等和中等教育。 第三,恢复和保持美国大学教育在全球的领先地位。美国年轻人中的大学生比率目前已经降至世界第九,为此,奥巴马政府承诺要在2020年前通过增加资金投入等手段将这一排名拉回至第一。 2.巩固和加强基础研究工作 强有力的基础研究是技术突破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都不惜投入大量经费,为美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工作提供重要支持。此次出台的《创新战略》显示,2011财年美国政府将在基础研究领域投资经费183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此外,美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其三大基础研究机构(国家科学基金会、能源部科研局、国家标准化协会及其技术实验室)的投入力度。此外,《创新战略》还设定了公共和私营企业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需大于GDP3%的目标。 3.加强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与高速互联网的投入力度 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将有力拉动科技创新工作。奥巴马在2011年度的国情咨文中指出,美国的基础设施已经渐渐丧失在全球的优势地位,美国应该着力重建其基础设施。美国目前正在推进其高速铁路计划,奥巴马政府计划在25年内建成能够覆盖80%美国人的高速铁路网络。 美国认为,过去的数十年,完善的基础设施大力拉动了美国经济的增长,而在未来数十年,拉动美国经济增长的将是信息技术。因此,美国十分重视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战略》指出,美国要在未来五年内建成能够覆盖98%美国人的下一代高速无线网络,这将使美国的各个地区都进入数字化时代。另外,高速互联网也将成为美军开展网络中心战的重要支撑,军事领域的需求也将有力拉动科技创新动作的开展。
四、结合国家与军队建设的重大现实需求,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与突破
《创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优先的创新领域,包括:清洁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先进生产技术、空间能力与应用、医疗技术以及教育技术。推动这些领域的优先发展,将对国家经济增长以及确保国家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1.开展清洁能源革命 美国认为,为了国家的安全、经济和环境,发展清洁能源技术至关重要。奥巴马政府已经把发展能源经济作为未来工作的重点,并制订了相关政策。美国政府将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以及地热能技术,计划在2012年前使可再生能源产生的发电量提高一倍。此外,美国政府还将通过建立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促进能源企业的发展、投资下一代新能源汽车等措施来发展清洁能源技术。 2.促进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发展 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将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创新战略》指出,美国将继续完善对DNA排序的研究,这将对一些疾病的治疗带来突破。 3.大力推动空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重大便利,目前全球通信、全球定位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空间技术事关国家安全。美国正继续发展其空间技术,以保持它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目前正致力于发展下一代太空飞船和下一代全球定位系统,这些举措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美国的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4.推动医疗技术的突破 美国将在未来扩大信息技术在医疗中的应用范围,以降低医疗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并提升医疗质量。美国还将推动医药技术的创新。 5.大力提高教育技术 《创新战略》指出,美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运行成本过高,美国将着力通过教育技术创新,完善其教育体系。随着宽带、云计算、数字设备和软件的广泛应用,发展先进教育技术所需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美国政府目前正致力于通过《国家教育技术规划》、《赛博教育倡议》等政策以及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美国能源部和美国海军等部门的项目来推动教育技术的创新。
五、美国科技创新机制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当前,国内越来越重视创新能力的建设,2006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厦门考察时作了“大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政府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问题,结合美国的创新战略与创新机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 1.打破垄断局面,建立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当前,我国的垄断现象仍非常严重,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其创新动力不强,私营企业虽有创新的动力,但由于推动创新的配套制度仍不完善,其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保证,私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都难以得到实质性提升。美国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减免税收等财税政策来鼓励私营企业创新,充分调动和发挥私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对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结合美国的经验,我国应加大对私营企业的保护与培养力度,进一步发挥私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2.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重视人才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人才是创新的主体,美国从早期教育直至高等教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其培养人才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尊重个人的创新思维,这种教育理念使得美国社会总能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创新产品,从而拉动国家经济增长。我国缺乏创新的文化与传统,传统文化中的部分糟粕仍禁锢着人们的思维,如对权威和领导的过度崇拜等,人本主义的思想与传统薄弱;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不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仍较薄弱,“山寨”产品横行。 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根源在于文化和教育,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必须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的创新,发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同时改造其中的糟粕部分,吸收西方人本主义的文化与思想;同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推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加强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科技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支撑,美国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减免税收等方式为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科研经费的支持,以保持创新的积极性。美国政府深知科技创新是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经济活力的重要保证,所以总是不惜花费大量经费投入科技研发,其每年的科研经费都达到了GDP比例的2%以上,此次的《创新战略》更是提出了科研经费需大于GDP3%的目标。2011财年美国政府总计投入183亿美元用于研发领域,达到历史新高。目前我国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还远远不够,所投资的经费往往更加倾向于国企,广大私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国家在财税政策方面对私营企业没有任何的倾斜,这种制度设计,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开展。 4.加强法制建设,保护创新成果 美国较为成熟的创新机制为其不断保持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美国在推动创新机制的过程中,法律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大部分鼓励创新的政策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比如其知识产权政策就对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我国当前在该领域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也相对滞后,导致科技成果的抄袭和剽窃现象严重,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