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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研究的介入使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具有了法学意义,然而基因研究在增强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基因研究主体的不明确性、研究对象利益保护的失范性、研究成果的不确定性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纠葛,甚至将人类带入毁灭的境地。法律对基因研究有一定规制的实践,主要有:国际人类基因组织《遗传研究正当行为的声明》对基因研究原则的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和欧洲议会《禁止克隆人类附加议定书》对基因研究领域的限制等。然而实践表明,这些规制不足以应对基因研究带给人类的冲击。在基因研究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