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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广告市场上,越来越多的生产商选择公民个人尤其是明星来为其产品代言,利用明星的光环效应,将受众对明星的关注转移到对产品的关注,公众基于对明星的信赖而选择代言产品,从而在短时间内提高品牌的关注度和知名度并为企业带来效益。公民个人的代言行为劳动量少,但得到的代言费用动辄就是令老百姓瞠目结舌的天价费用,收益与责任不成正比。然而,一旦个人所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相对于国外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又没有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制,这就是我们亟待解决的法律空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