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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发挥信访这一“窗口”与“纽带”作用,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近年来,群众信访量持续下降,维护了社会稳定,自2003年,连续3年被菏泽市人事局、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评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