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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怎样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值得认真思考和需要作出回答的一个重大问题。首先,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应把确保社会公平作为立法的根本要求,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从法律上、制度上努力营造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以往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往往权力与责任、权力与权利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