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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碳交易的背景、前景与发展规划,以及低碳经济在新能源开发上的应用作为研究内容。从经济学上看,治理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会带来成本差异,因此人们提出碳排放权也能像日常商品一样交易。另外,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认为温室气体的排放要受限制。因此,碳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开始稀缺,同时,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成本造成高价差,由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始形成。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低碳经济;新能源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引言
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源于1968年,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在1997年,全国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
而本论文是通过探究碳排放权交易的背景,从它的概念、来源进行调查,从而为下面研究碳交易市场做铺垫。而在要对碳交易的前景与发展规划进行预测之时,我们会先分为整体和部分来对全球进行分析。例如,我们会收集全球整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我们还会收集每一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再从结论中预测碳交易市场的前景和发展规划。在分析到了碳交易的前景后,我们会从这些部分中,再更深入地分析,并且与低碳经济进行接轨,从而发掘低碳经济在新能源上开发上的应用。
一、碳交易的背景
碳排放权,是指能源消费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而碳排放权交易就是把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看作一种商品,建立合法的排放权利,将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从碳交易的概念被提出后,它就成为了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
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口急剧增加,工业迅速发展,排入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相应增多,导致温室效应也不断增强。以中国为例,我国之前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环境污染的基础上的,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并且不断努力地恢复我们的环境,在我国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中也要求经济发展要和环境相协调。另外在美国,其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但是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由此可见,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都会對环境带来影响。但是对于这个环境的影响程度的深与浅主要是看各个国家的发展。1997年,多个国家在日本签订《京都协定书》,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但美国政府拒绝签订。所以并非所有的国家和企业都愿意实行排放权。因为当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排放量被限制时,它就必须降低自己的生产,当生产降低了,它的经济收益也随之降低。如果国家或企业不愿降低自己的生产,当超出限制时就必须向其他国家或企业购买排放权,这样将会增加生产成本从而导致收益的降低。
不过低碳经济已经越来越成为世界的主流,因为温室效益的现实情况让国家和企业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碳排放权交易对低碳经济企业是最有利的,因为低碳企业是利用新能源或者节能的方式来获利,例如:中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节能环保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他们可以将自己多出的排放权份额,转让给其他企业并且从中获利,这推动更多的企业家走向低碳发展。在英国的能源白皮书提出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和在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的《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了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的重要策略。而我国在“十六大”和“十七大”一系列政策都表现出了我国政府对环境、气候、能源的高度关注,以及表明了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意志和决心。由此可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兴旺起来。
二、碳交易的前景与发展规划
从碳交易的现状来看,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主要表现为卖方将减排额卖给负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更多的是指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交易,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我国合作,在我国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即以“资金 技术”换取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下面,我们将通过我国和世界还有我国的电力行业对碳排放权的发展进行分析。
1.碳交易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发展
由在2006-2013年我国获签发CDM项目数量的数据得出,我们可看出中国每年的签发量都不断上升。2006-2009年间,虽然我国CDM项目的签发量在上升中,但其实数量非常少,2006年只有十几个,到2009年只有100个左右。在2010-2013年间,上升速度明显加快。从2010年开始,我国获签发CDM项目的数量首次突破200个,2012年达到了1000个,而到2013年就已经快要达到1400个了。因此可以看出,碳排放交易给中国带来了不少的利益。
在世界各国获得CERs的签发量中,中国占的比例最大,达40%,其次是印度,占24%,韩国获得的签发量排第三,巴西第四,分别是15%和12%,墨西哥、越南都各占2%,而剩余的5%是由其他国家组成的。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得知中国的获签量是世界上最大的。而获签量居于前面的都是发展中国家,反倒是发达国家在获签量后面。由此发展的特点看,排放权交易不仅仅是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更重要的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因为大部分发达国家无法独立地完成《京都协定书》中规定的任务,并且由于发达国家为了自己的经济发展,碳排放量在大幅度递增,从而需要与发展中国家进行碳交易。
虽然我国CDM项目开发工作进展迅速,但与我国所拥有的减排潜力相比,仍相去甚远,并且在我国所鼓励的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面CDM项目并不多,这些问题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国际碳交易市场共有的原因,也有我国特有的原因。比如,因为CDM这个项目的复杂性和未知性令许多企业家望之却步。而且这个项目的的投入资金太大,这个让小企业负担过重。另外,国际政策的不稳定性,使《京都协定书》的签订的前景变得非常的模糊。 既然我国碳交易市场已经兴起,我国作为碳排放权的主要售卖方,碳减排市场的潜力在全球首屈一指。长远看来,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形式,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好、开发好碳交易的市场,既能给我国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有助于提高我国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调整我国能源利用结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 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资源,以低价出售,也可能给我国带来风险。如前文所述,一旦中国开始承担减排义务,需要从国际市场购买CER的时候, 所出的价格可能要比今天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现在出售碳排放权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透支未来。因此,国家在制定碳交易整体战略时应当把握适度原则,合理调整碳交易的领域和规模,防止过量出售碳排放权。
作为国内的碳交易参与者,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培养自己的碳交易专门人才,建立和健全本土的中介咨询、金融服务机构。要尽快完善国内碳交易政策,建立本土的碳交易所,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取得话语权和碳排放交易的定价权。
在当前金融危机阴霾笼罩全球的背景下,随着作为碳交易市场主要参与者之一的金融机构和组织在金融危机中效益急剧下滑,碳市场的交易在短期内前景堪忧。但放眼未来,只要国际碳减排的总体意愿不变,金融机构在经济复苏之后,肯定不会放过碳交易市场这块大蛋糕。长期而言,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碳交易市场,都还是大有可为的。
现在我国在逐渐地完善与碳交易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继续发展我们的碳交易市场,让我们的碳交易市场不仅仅在国际上发展还在我们国内、企业和企业之间发展。
即使我国在碳交易市场的前景较好,但是我国也还需要发展新能源。新能源能够帮助我们降低碳排放的同时还可以促进我们经济的增长。在温室效应的不断严重的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只是国际抑制温室效应的手段的第一步,它并不能完全起到一个治本的作用,换句话说碳排放权交易只是目前的一个中段目标,当这个目标完成时,就会出现第二步。因此我们除了要抓住碳排放权交易这个时机,还要发展我们的新能源,抓住最近的潮流。新能源是清洁的,又是可再生的,既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又能给企业或者国家带来收益,如此的一石二鸟之法相信将会成为主流。
同时,提议我国必须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一个合理的规划。第一,要针对现在的国际市场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再结合我国的现状对前景进行预测,做出一个合理的发展规划;第二,要继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每一个试点城市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第三,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提高内部人员的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第四,要对我国的每一个产业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在税费方面进行调整,并且必须建立合适的激励惩罚机制。
2.碳交易在我国电力产业的发展
根据2013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中的《中国电力减排研究2013》报告,可知我国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降至0.39克/千瓦时,火电二氧化硫排放绩效降至2.26克/千瓦时,同时,二氧化碳减排成效显著,2006—2012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35.6亿吨。在2009年,央视《新闻联播》就报道了我国二氧化碳捕集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另外,我国实行了碳交易试点发展还有逐渐建立和完善碳交易的制度。这一系列的出现给电力产业带来不少的经济影响,如:增加了电力生产的边际成本但同时由于减少了碳排放增加了他们的利润、提高了就业利率等,同样的,国家发改委能研所研究员姜克隽曾经说过:“我们设计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仅直接影响化石燃料发电,即煤炭、石油、天然气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根据资料理解到,中国的电力部门有其自身特点,主要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以及存在很多小型低效的发电企业等,这些都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空间。因此从那时候开始我国的电力发展集团就已经开始加速向低碳转。
据悉,电力行业不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线损率、厂用电率等指标都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据中电联统计,201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同比下降4克/千瓦时,2012年再下降3克/千瓦时,达到326克/千瓦时,接近“十二五”电力节能减排规划目标。而这些用电节约下来的碳排放量就可以转手出售出去。例如新乡市民营企业天洁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减排的二氧化碳指标被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组织核查认定,在国际碳市场上达成交易,获取外汇149.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209万元)。另外,国家电网公司与世界银行合作,2009年4月启动了配变提前更换CDM項目工作,项目经国际审定机构审核通过后,于2011年2月12日在联合国成功注册,是中国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第一个规划类CDM项目。黑龙江电力公司实施配电变压器提前更换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率先获得核准。该公司将投资2.8亿元,利用2012年3月到2017年6年时间,完成配变提前更换CDM项目,将全省13个电业局在役的5894台10千伏老旧、高耗能S7、S8变压器更换为新型、低能耗、节能型变压器,实现低碳节能发展。初步统计,每年可减少电网供电损失2700万千瓦时,同步减少CO2的排放2.3万吨。
根据调查,我国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是在居于第二的,所以电力集团向低碳转化,可节约不少的碳排放,而企业们就可以将多余的碳排放向其他企业出售而从中获利。因此电力行业在中国的碳交易市场上是活跃的,且获利的空间也是比较大的。同时,我国政府一直不断的倡导和支持企业家们环保,低碳生产,还不断地完善碳交易的制度,这不仅给碳交易市场也给电力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三、低碳经济在新能源开发上的应用
在经济危机的打击下,世界各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而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会带来许多重大投资机会。新能源是指正在研发或开发利用时间不长的一些能源形式,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能等。由于新能源造成的污染少,被誉为“清洁能源”或“绿色能源”。新能源中的太阳能等是取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对解决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大意义。面对大量化石燃烧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问题的严酷现实,新能源的稳定供给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低碳经济的概念中,它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低能耗、高能效、少污染和能源供给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由此可见,新能源是人类社会未来能源的基石,也是化石能源的替代能源;新能源清洁干净、污染物排放很少,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是世界不发达国家的20多亿无电人口和特殊用途解决供电问题的现实能源。但是新能源的开发制造过程需要耗散大量资源,太阳能发电转化效率低、成本高,并且太阳能和风力等发电装置是也有一定寿命的,再加上政府补贴是有限的,这就是企业家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
[2]百度文库.
[3]南方都市网.
[4]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nights reserved.
[5]曾刚.当代金融家,2009(09).
[6]中国建筑节能网.
[7]SINO—GL0BAL ENERGY第15卷第11期.
[8]中国科技投资,2010,8.
[9]各大经济网.
[10]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11]人民日报.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低碳经济;新能源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引言
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源于1968年,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在1997年,全国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
而本论文是通过探究碳排放权交易的背景,从它的概念、来源进行调查,从而为下面研究碳交易市场做铺垫。而在要对碳交易的前景与发展规划进行预测之时,我们会先分为整体和部分来对全球进行分析。例如,我们会收集全球整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我们还会收集每一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再从结论中预测碳交易市场的前景和发展规划。在分析到了碳交易的前景后,我们会从这些部分中,再更深入地分析,并且与低碳经济进行接轨,从而发掘低碳经济在新能源上开发上的应用。
一、碳交易的背景
碳排放权,是指能源消费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而碳排放权交易就是把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看作一种商品,建立合法的排放权利,将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出来。从碳交易的概念被提出后,它就成为了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
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口急剧增加,工业迅速发展,排入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相应增多,导致温室效应也不断增强。以中国为例,我国之前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环境污染的基础上的,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并且不断努力地恢复我们的环境,在我国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中也要求经济发展要和环境相协调。另外在美国,其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但是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由此可见,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都会對环境带来影响。但是对于这个环境的影响程度的深与浅主要是看各个国家的发展。1997年,多个国家在日本签订《京都协定书》,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但美国政府拒绝签订。所以并非所有的国家和企业都愿意实行排放权。因为当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排放量被限制时,它就必须降低自己的生产,当生产降低了,它的经济收益也随之降低。如果国家或企业不愿降低自己的生产,当超出限制时就必须向其他国家或企业购买排放权,这样将会增加生产成本从而导致收益的降低。
不过低碳经济已经越来越成为世界的主流,因为温室效益的现实情况让国家和企业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碳排放权交易对低碳经济企业是最有利的,因为低碳企业是利用新能源或者节能的方式来获利,例如:中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节能环保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他们可以将自己多出的排放权份额,转让给其他企业并且从中获利,这推动更多的企业家走向低碳发展。在英国的能源白皮书提出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和在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的《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了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的重要策略。而我国在“十六大”和“十七大”一系列政策都表现出了我国政府对环境、气候、能源的高度关注,以及表明了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意志和决心。由此可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兴旺起来。
二、碳交易的前景与发展规划
从碳交易的现状来看,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主要表现为卖方将减排额卖给负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更多的是指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交易,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我国合作,在我国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即以“资金 技术”换取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下面,我们将通过我国和世界还有我国的电力行业对碳排放权的发展进行分析。
1.碳交易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发展
由在2006-2013年我国获签发CDM项目数量的数据得出,我们可看出中国每年的签发量都不断上升。2006-2009年间,虽然我国CDM项目的签发量在上升中,但其实数量非常少,2006年只有十几个,到2009年只有100个左右。在2010-2013年间,上升速度明显加快。从2010年开始,我国获签发CDM项目的数量首次突破200个,2012年达到了1000个,而到2013年就已经快要达到1400个了。因此可以看出,碳排放交易给中国带来了不少的利益。
在世界各国获得CERs的签发量中,中国占的比例最大,达40%,其次是印度,占24%,韩国获得的签发量排第三,巴西第四,分别是15%和12%,墨西哥、越南都各占2%,而剩余的5%是由其他国家组成的。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得知中国的获签量是世界上最大的。而获签量居于前面的都是发展中国家,反倒是发达国家在获签量后面。由此发展的特点看,排放权交易不仅仅是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更重要的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因为大部分发达国家无法独立地完成《京都协定书》中规定的任务,并且由于发达国家为了自己的经济发展,碳排放量在大幅度递增,从而需要与发展中国家进行碳交易。
虽然我国CDM项目开发工作进展迅速,但与我国所拥有的减排潜力相比,仍相去甚远,并且在我国所鼓励的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面CDM项目并不多,这些问题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国际碳交易市场共有的原因,也有我国特有的原因。比如,因为CDM这个项目的复杂性和未知性令许多企业家望之却步。而且这个项目的的投入资金太大,这个让小企业负担过重。另外,国际政策的不稳定性,使《京都协定书》的签订的前景变得非常的模糊。 既然我国碳交易市场已经兴起,我国作为碳排放权的主要售卖方,碳减排市场的潜力在全球首屈一指。长远看来,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形式,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好、开发好碳交易的市场,既能给我国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有助于提高我国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调整我国能源利用结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 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资源,以低价出售,也可能给我国带来风险。如前文所述,一旦中国开始承担减排义务,需要从国际市场购买CER的时候, 所出的价格可能要比今天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现在出售碳排放权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透支未来。因此,国家在制定碳交易整体战略时应当把握适度原则,合理调整碳交易的领域和规模,防止过量出售碳排放权。
作为国内的碳交易参与者,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培养自己的碳交易专门人才,建立和健全本土的中介咨询、金融服务机构。要尽快完善国内碳交易政策,建立本土的碳交易所,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取得话语权和碳排放交易的定价权。
在当前金融危机阴霾笼罩全球的背景下,随着作为碳交易市场主要参与者之一的金融机构和组织在金融危机中效益急剧下滑,碳市场的交易在短期内前景堪忧。但放眼未来,只要国际碳减排的总体意愿不变,金融机构在经济复苏之后,肯定不会放过碳交易市场这块大蛋糕。长期而言,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碳交易市场,都还是大有可为的。
现在我国在逐渐地完善与碳交易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继续发展我们的碳交易市场,让我们的碳交易市场不仅仅在国际上发展还在我们国内、企业和企业之间发展。
即使我国在碳交易市场的前景较好,但是我国也还需要发展新能源。新能源能够帮助我们降低碳排放的同时还可以促进我们经济的增长。在温室效应的不断严重的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只是国际抑制温室效应的手段的第一步,它并不能完全起到一个治本的作用,换句话说碳排放权交易只是目前的一个中段目标,当这个目标完成时,就会出现第二步。因此我们除了要抓住碳排放权交易这个时机,还要发展我们的新能源,抓住最近的潮流。新能源是清洁的,又是可再生的,既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又能给企业或者国家带来收益,如此的一石二鸟之法相信将会成为主流。
同时,提议我国必须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一个合理的规划。第一,要针对现在的国际市场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再结合我国的现状对前景进行预测,做出一个合理的发展规划;第二,要继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每一个试点城市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第三,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提高内部人员的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第四,要对我国的每一个产业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在税费方面进行调整,并且必须建立合适的激励惩罚机制。
2.碳交易在我国电力产业的发展
根据2013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中的《中国电力减排研究2013》报告,可知我国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降至0.39克/千瓦时,火电二氧化硫排放绩效降至2.26克/千瓦时,同时,二氧化碳减排成效显著,2006—2012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35.6亿吨。在2009年,央视《新闻联播》就报道了我国二氧化碳捕集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另外,我国实行了碳交易试点发展还有逐渐建立和完善碳交易的制度。这一系列的出现给电力产业带来不少的经济影响,如:增加了电力生产的边际成本但同时由于减少了碳排放增加了他们的利润、提高了就业利率等,同样的,国家发改委能研所研究员姜克隽曾经说过:“我们设计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仅直接影响化石燃料发电,即煤炭、石油、天然气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根据资料理解到,中国的电力部门有其自身特点,主要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以及存在很多小型低效的发电企业等,这些都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空间。因此从那时候开始我国的电力发展集团就已经开始加速向低碳转。
据悉,电力行业不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线损率、厂用电率等指标都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据中电联统计,201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同比下降4克/千瓦时,2012年再下降3克/千瓦时,达到326克/千瓦时,接近“十二五”电力节能减排规划目标。而这些用电节约下来的碳排放量就可以转手出售出去。例如新乡市民营企业天洁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减排的二氧化碳指标被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组织核查认定,在国际碳市场上达成交易,获取外汇149.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209万元)。另外,国家电网公司与世界银行合作,2009年4月启动了配变提前更换CDM項目工作,项目经国际审定机构审核通过后,于2011年2月12日在联合国成功注册,是中国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第一个规划类CDM项目。黑龙江电力公司实施配电变压器提前更换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率先获得核准。该公司将投资2.8亿元,利用2012年3月到2017年6年时间,完成配变提前更换CDM项目,将全省13个电业局在役的5894台10千伏老旧、高耗能S7、S8变压器更换为新型、低能耗、节能型变压器,实现低碳节能发展。初步统计,每年可减少电网供电损失2700万千瓦时,同步减少CO2的排放2.3万吨。
根据调查,我国电力行业的碳排放量是在居于第二的,所以电力集团向低碳转化,可节约不少的碳排放,而企业们就可以将多余的碳排放向其他企业出售而从中获利。因此电力行业在中国的碳交易市场上是活跃的,且获利的空间也是比较大的。同时,我国政府一直不断的倡导和支持企业家们环保,低碳生产,还不断地完善碳交易的制度,这不仅给碳交易市场也给电力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三、低碳经济在新能源开发上的应用
在经济危机的打击下,世界各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而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会带来许多重大投资机会。新能源是指正在研发或开发利用时间不长的一些能源形式,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能等。由于新能源造成的污染少,被誉为“清洁能源”或“绿色能源”。新能源中的太阳能等是取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对解决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大意义。面对大量化石燃烧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问题的严酷现实,新能源的稳定供给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低碳经济的概念中,它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低能耗、高能效、少污染和能源供给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由此可见,新能源是人类社会未来能源的基石,也是化石能源的替代能源;新能源清洁干净、污染物排放很少,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是世界不发达国家的20多亿无电人口和特殊用途解决供电问题的现实能源。但是新能源的开发制造过程需要耗散大量资源,太阳能发电转化效率低、成本高,并且太阳能和风力等发电装置是也有一定寿命的,再加上政府补贴是有限的,这就是企业家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
[2]百度文库.
[3]南方都市网.
[4]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nights reserved.
[5]曾刚.当代金融家,2009(09).
[6]中国建筑节能网.
[7]SINO—GL0BAL ENERGY第15卷第11期.
[8]中国科技投资,2010,8.
[9]各大经济网.
[10]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11]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