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对部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下列文件予以废止: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审查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器监字[1996]第70号),包括其附件1《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人审查规定》实施说明、附件2《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