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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运用具有社会实践性和建构性.法律以语言来指涉社会和历史的起源,并把法律文本与言语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主体间通过理解与服从促成一种关于规则的共识.法律内部的道德性无法仅根据法律本身体系是否完整、逻辑是否清晰严谨来判断.会话包涵的现实利益分析中涉及多元因果模型,经过拆分离析和有目的性的选择,必然在进入立法者视野下时融进导向明确的目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