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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是为防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和地位优势,实施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先前工作。当今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是主旋律,有效防止和控制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方式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提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能力,推进惩防体系以及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的建设,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积极参与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的反腐倡廉“反违章”专项工作,深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探究新形势下开展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系统研究防范对策,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院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一、当前我院发展现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综合性科研单位,目前资产总额111.5亿元,员工6220人。该院在南京、武汉、合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科研和产业基地,专业涵盖新能源发电、电力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智能配用电、信息通信等领域,是国家科技部设立的“国家电力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设立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国家能源局设立的“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基地”及“智能用电研究检测中心”的依托单位。
在各省市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院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管理层数和管理跨度的不断扩大,我院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企业空间布局分散、并购企业文化差异、产业领域多元化、员工层次多样性等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才能有效保证全体干部员工既干事、又干净,不发生职务犯罪现象,实现企业和员工健康、安全发展,成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立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工作思路,要求把廉政风险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保护干部员工的重要工作来抓。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部门单位中,通过认真自查,摸清底数,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深入开展了“风险点”的调查。同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超前预防廉政风险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调查工作成果
本次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首先,围绕“三个环节、五个领域”,确立排查重点,即决策部署、过程控制、结果评估等三个环节;思想作风、干部人事、财务资产、生产建设、招投标等五个领域,在院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其次,根据排查的“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再进一步通过访谈、查阅资料、听汇报等形式确定“风险点”。最后,在前阶段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风险点”的原因,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通过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此次调查工作共确立“风险点”207个,制定防范措施256 条,完善规章制度311项,优化工作流程229项。
在决策部署环节,共确立33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6%。主要“风险点”有:防范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未列入集体决策范畴,或虽经集体研究,但未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的风险;防范各类决策会议会前班子成员酝酿不充分,决策缺乏科学论证的风险;防范党组(委)会议、院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不规范,一些重大事项决策的表决记录不明确,相关材料缺失的风险;防范应当企务公开的事项不公开的风险;防范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未提交讨论就决定的风险;防范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决策范围不明确、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37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6项。具体制定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等制度,将重要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纳入领导集体决策制度中。对于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和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决策议题界定标准执行,会前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中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会后有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会议文字、语音及影像记录材料,确保决策记录明确、规范、完整。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予以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各基层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和企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通过所务会、总(部门)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工作例会等形式予以贯彻落实,保证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在过程控制环节,共确立45项“风险点”,权重比为22%。主要“风险点”有:防范片面追求表面程序的规范化,忽视实质上约束缺失的风险;防范科研、生产、营销等重要岗位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缺少有效监控的风险;防范旧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废止、修缮,新的规章制度制订缺乏统一规范标准的风险;防范违反合同管理中有关审批流程而进行外委、采购、工程等合同的签订、履行,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防范因生产、采购、库房、财务、招投标等不相容岗位,职务未分离而导致的舞弊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因工程现场变更签证未履行审核程序而导致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9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46项。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规定》,建立了由业务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制度建设流程,及时废止、修缮旧的制度。为实现企业管理由条块分割向协同统一、由分散粗放向集中精益方式转变,专门聘请埃森哲咨询公司,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及人员、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管理的工作和活动,有的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有的制定岗位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使工作流程更加标准、内控管理更加科学、工作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严格执行各种业务审批程序和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原则,加强对重要岗位的权力制约,对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对合同的评审程序,依法保障和维护企业的利益。
在结果评估环节,共确立24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2%。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安全生产环节因缺少有效评估而导致的安全隐患风险;防范监督结果应该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而没有挂钩的风险;防范集体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的风险;防范未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纠正的风险;防范重要案件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24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9项。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科研项目、安全生产等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院各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开展了贯彻落实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督查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直接运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在审计成果的运用方面,坚持“四不放过”原则,通过召开审计成果交流会、审计回访、年终审计评价等形式,落实审计成果运用。结合我院实际,完善了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实时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了科研成果、安全生产的后评估机制,促进了评估结果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坚决杜绝把关审核不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现象,使监督结果能够贯彻执行下去,形成工作过程的闭环管理,目前,院层面制订了《领导干部问责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科學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市场营销先进评选办法》等制度。
在思想作风领域,共确立21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0%。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并购企业文化与我院核心企业文化差异而造成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够高的风险;防范与施工单位、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客户交往过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其他消费的风险;防范出国(境)管理不严,随意性加大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1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制定了《公务出国(境)管理办法》、《营销、检测、基建人员从业工作规范》。大力加强以“诚信、责任、创新、奉献”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通过选树典型、开展文化大讨论、文化创建活动等,加快新加入企业的文化融合,使“干事、干净”、“三靠一规范”(靠技术、靠服务、靠质量和规范运作赢得市场)等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在干部人事领域,共确立17项“风险点”,权重比为8%。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不规范的风险;防范干部考核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的风险;防范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在多家企业兼职的风险;防范员工招聘不规范的风险;防范人力资源工作不适应精益化管理水平,高精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不力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1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相继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后备干部培训、干部交流、员工准入、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等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选人、用人、管人的良好机制,对院40多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
在财务资产领域,共确立17项“风险点”,权重比为8%。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小金库”风险;防范银行账户、应收账款、现金、资产、融资、关联交易、股权投资、担保、税金等存在管理漏洞的风险;防范招待费使用、工资福利发放、工资结余管理等不规范,账目不清晰,手续不齐全的风险;防范因股权结构优化调整,下属单位会计主体变动而造成的财务管理风险;防范工程项目资金审批不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42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79项。注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核心业务流程,今年出台院层面财务审批流程56项,内容涉及预算、付款、合同、采购、服务、基建、科研等方面,建立了资金收支、担保、产权转让、工资福利发放、固定资产、财务稽核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资金管理,完善了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规避了人为操作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生产建设领域,共确立21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0%。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事故隐瞒不报或没有如实汇报的风险;防范不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风险;防范在工程预决算、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风险;防范合同执行中付款、回款不及时、不足额的风险;防范企业信息安全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33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4项。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了院安全生产、基建工程、特种设备、现场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在基建工程管理方面,严格把好工程预算、施工质量验收、审计结算等关键环节;在合同管理方面,严格付款审批,加大对学科调整后遗留应收账款的催缴;在信息安全方面,实行内外网PC机物理隔离制度,与全体员工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落实“一把手”责任追究制。
在招投标领域,共确立18项“风险点”,权重比为9%。主要“风险点”有:防范不按规定对有关设备、器材、物资、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或在招标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明招暗定串通投标的风险;防范假借其他理由或采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或改变招标权限、招标方式的风险;防范违规选择专家的风险;防范评标指标、评分权重设置不合理的风险;防范招标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27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加强对全院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集中招标管理,设置调整机构,成立了招标中心,制定了集中招标采购、物资非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及招标采购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招、评、定三分离程序”,大力推进物资采购标准化,物资管理集约化工作,针对我院下属生产型企业采购设备原器件品种繁多、数量大、时间紧的特点,探索推进集中框架招标采购新模式。在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下,当年物资类中标总金额累计5,784.34万元,节约资金2,743.35万元,节约率为32.17%;非物资类中标总金额累计809.41万元,节约资金207.58万元,节约率为20.41%,极大地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率,通过规范化地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杜绝了廉政风险的发生。
三、系统防范对策
依法查处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农村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在机制体制上、操作规范上、教育监督上切实加以改进,减少和杜绝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而“风险点”就是违法违纪的休眠状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则是源头防腐的有效手段。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要在“四个结合、四个注重”上下工夫,为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把预防工作与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
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要从保护干部员工、服务全院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消除思想顾虑,将其与全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体部署风险预防工作,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审议重大问题,使其常态化、动态化;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干部监督管理氛围不够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把权力监督作为持续不断的常规性工作;积极完善考核措施,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了解,以确保和提高风险防控效果;积极研究风险分布规律,不断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真正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
(二)把预防工作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注重内控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以黨纪条规为准绳审视企业的管理,加强权力的制约与制衡、加强人为风险的防范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查找和治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科学、流程不规范的一系列问题,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夯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因此,其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法律风险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终极目标是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外化于各级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因此,不断促进内控机制健全完善,通过“风险点”的查找和整改,推动企业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推动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使管理更为集约和规范,使权力运行更为透明,使职务犯罪的各类行为失去立足的根基。
(三)把预防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注重风险管理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在注重惩处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是惩防体系构建的应有之义。因此,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严一常”的措施要求,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构建之中整体思考和推进,加强探索和研究风险防范策略,突出抓好“识别、防范、控制”三个环节。首先,要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开展日常专项监察、内部审计、法律咨询评价、财务稽核等,排查风险隐患,了解内控缺陷,为制定改进方案提供依据;其次,要健全风险报告制度,要坚持我院推行的风险自评月报制度,全面评估在反腐倡廉、经济运行、依法治企方面的风险情况;最后,要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要加强督查各业务部门在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等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能控。通过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手段,提高广大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营造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浓厚氛围。
(四)把预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注重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作保障,使其形成一种制度,成为一种文化。要将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时不断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避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空泛、不具体,没有紧密联系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并对目标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分解,导致出现责任目标针对性不强、保障无力等问题;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够科学、民主,在考核中,有时局限于检查有无文件、制度或听汇报,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责任制考核缺乏广度、力度和深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起分层分类、层层负责的岗位责任体系,促进各级人员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预防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依法治企和反腐败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作者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编辑:刘雁君nina_lyj@yahoo.com.cn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提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能力,推进惩防体系以及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的建设,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积极参与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的反腐倡廉“反违章”专项工作,深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调查,探究新形势下开展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系统研究防范对策,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院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一、当前我院发展现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综合性科研单位,目前资产总额111.5亿元,员工6220人。该院在南京、武汉、合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了科研和产业基地,专业涵盖新能源发电、电力自动化、高电压技术、智能配用电、信息通信等领域,是国家科技部设立的“国家电力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设立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国家能源局设立的“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基地”及“智能用电研究检测中心”的依托单位。
在各省市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院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管理层数和管理跨度的不断扩大,我院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企业空间布局分散、并购企业文化差异、产业领域多元化、员工层次多样性等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才能有效保证全体干部员工既干事、又干净,不发生职务犯罪现象,实现企业和员工健康、安全发展,成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立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工作思路,要求把廉政风险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保护干部员工的重要工作来抓。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部门单位中,通过认真自查,摸清底数,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深入开展了“风险点”的调查。同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超前预防廉政风险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调查工作成果
本次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首先,围绕“三个环节、五个领域”,确立排查重点,即决策部署、过程控制、结果评估等三个环节;思想作风、干部人事、财务资产、生产建设、招投标等五个领域,在院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其次,根据排查的“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再进一步通过访谈、查阅资料、听汇报等形式确定“风险点”。最后,在前阶段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风险点”的原因,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巩固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
通过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此次调查工作共确立“风险点”207个,制定防范措施256 条,完善规章制度311项,优化工作流程229项。
在决策部署环节,共确立33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6%。主要“风险点”有:防范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未列入集体决策范畴,或虽经集体研究,但未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的风险;防范各类决策会议会前班子成员酝酿不充分,决策缺乏科学论证的风险;防范党组(委)会议、院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不规范,一些重大事项决策的表决记录不明确,相关材料缺失的风险;防范应当企务公开的事项不公开的风险;防范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未提交讨论就决定的风险;防范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决策范围不明确、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37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6项。具体制定了《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等制度,将重要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纳入领导集体决策制度中。对于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和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决策议题界定标准执行,会前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中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会后有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会议文字、语音及影像记录材料,确保决策记录明确、规范、完整。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予以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各基层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和企务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通过所务会、总(部门)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工作例会等形式予以贯彻落实,保证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在过程控制环节,共确立45项“风险点”,权重比为22%。主要“风险点”有:防范片面追求表面程序的规范化,忽视实质上约束缺失的风险;防范科研、生产、营销等重要岗位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缺少有效监控的风险;防范旧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废止、修缮,新的规章制度制订缺乏统一规范标准的风险;防范违反合同管理中有关审批流程而进行外委、采购、工程等合同的签订、履行,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防范因生产、采购、库房、财务、招投标等不相容岗位,职务未分离而导致的舞弊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因工程现场变更签证未履行审核程序而导致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9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46项。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规定》,建立了由业务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制度建设流程,及时废止、修缮旧的制度。为实现企业管理由条块分割向协同统一、由分散粗放向集中精益方式转变,专门聘请埃森哲咨询公司,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及人员、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管理的工作和活动,有的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有的制定岗位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使工作流程更加标准、内控管理更加科学、工作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严格执行各种业务审批程序和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原则,加强对重要岗位的权力制约,对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对合同的评审程序,依法保障和维护企业的利益。
在结果评估环节,共确立24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2%。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安全生产环节因缺少有效评估而导致的安全隐患风险;防范监督结果应该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而没有挂钩的风险;防范集体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的风险;防范未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纠正的风险;防范重要案件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24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9项。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科研项目、安全生产等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院各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开展了贯彻落实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督查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直接运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在审计成果的运用方面,坚持“四不放过”原则,通过召开审计成果交流会、审计回访、年终审计评价等形式,落实审计成果运用。结合我院实际,完善了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实时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了科研成果、安全生产的后评估机制,促进了评估结果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坚决杜绝把关审核不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现象,使监督结果能够贯彻执行下去,形成工作过程的闭环管理,目前,院层面制订了《领导干部问责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科學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市场营销先进评选办法》等制度。
在思想作风领域,共确立21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0%。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并购企业文化与我院核心企业文化差异而造成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够高的风险;防范与施工单位、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客户交往过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其他消费的风险;防范出国(境)管理不严,随意性加大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1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制定了《公务出国(境)管理办法》、《营销、检测、基建人员从业工作规范》。大力加强以“诚信、责任、创新、奉献”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通过选树典型、开展文化大讨论、文化创建活动等,加快新加入企业的文化融合,使“干事、干净”、“三靠一规范”(靠技术、靠服务、靠质量和规范运作赢得市场)等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在干部人事领域,共确立17项“风险点”,权重比为8%。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不规范的风险;防范干部考核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的风险;防范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在多家企业兼职的风险;防范员工招聘不规范的风险;防范人力资源工作不适应精益化管理水平,高精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不力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19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相继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后备干部培训、干部交流、员工准入、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等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选人、用人、管人的良好机制,对院40多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
在财务资产领域,共确立17项“风险点”,权重比为8%。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小金库”风险;防范银行账户、应收账款、现金、资产、融资、关联交易、股权投资、担保、税金等存在管理漏洞的风险;防范招待费使用、工资福利发放、工资结余管理等不规范,账目不清晰,手续不齐全的风险;防范因股权结构优化调整,下属单位会计主体变动而造成的财务管理风险;防范工程项目资金审批不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42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79项。注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核心业务流程,今年出台院层面财务审批流程56项,内容涉及预算、付款、合同、采购、服务、基建、科研等方面,建立了资金收支、担保、产权转让、工资福利发放、固定资产、财务稽核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资金管理,完善了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规避了人为操作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生产建设领域,共确立21项“风险点”,权重比为10%。主要“风险点”有:防范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事故隐瞒不报或没有如实汇报的风险;防范不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风险;防范在工程预决算、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风险;防范合同执行中付款、回款不及时、不足额的风险;防范企业信息安全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33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4项。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了院安全生产、基建工程、特种设备、现场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在基建工程管理方面,严格把好工程预算、施工质量验收、审计结算等关键环节;在合同管理方面,严格付款审批,加大对学科调整后遗留应收账款的催缴;在信息安全方面,实行内外网PC机物理隔离制度,与全体员工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落实“一把手”责任追究制。
在招投标领域,共确立18项“风险点”,权重比为9%。主要“风险点”有:防范不按规定对有关设备、器材、物资、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或在招标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明招暗定串通投标的风险;防范假借其他理由或采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或改变招标权限、招标方式的风险;防范违规选择专家的风险;防范评标指标、评分权重设置不合理的风险;防范招标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风险。主要防范措施有:配套建立各级规章制度27项,优化各级工作流程12项。加强对全院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集中招标管理,设置调整机构,成立了招标中心,制定了集中招标采购、物资非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及招标采购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招、评、定三分离程序”,大力推进物资采购标准化,物资管理集约化工作,针对我院下属生产型企业采购设备原器件品种繁多、数量大、时间紧的特点,探索推进集中框架招标采购新模式。在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下,当年物资类中标总金额累计5,784.34万元,节约资金2,743.35万元,节约率为32.17%;非物资类中标总金额累计809.41万元,节约资金207.58万元,节约率为20.41%,极大地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率,通过规范化地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杜绝了廉政风险的发生。
三、系统防范对策
依法查处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农村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在机制体制上、操作规范上、教育监督上切实加以改进,减少和杜绝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而“风险点”就是违法违纪的休眠状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则是源头防腐的有效手段。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要在“四个结合、四个注重”上下工夫,为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把预防工作与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
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要从保护干部员工、服务全院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消除思想顾虑,将其与全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体部署风险预防工作,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审议重大问题,使其常态化、动态化;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干部监督管理氛围不够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把权力监督作为持续不断的常规性工作;积极完善考核措施,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了解,以确保和提高风险防控效果;积极研究风险分布规律,不断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真正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
(二)把预防工作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注重内控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以黨纪条规为准绳审视企业的管理,加强权力的制约与制衡、加强人为风险的防范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查找和治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科学、流程不规范的一系列问题,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夯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因此,其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法律风险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终极目标是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外化于各级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因此,不断促进内控机制健全完善,通过“风险点”的查找和整改,推动企业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推动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使管理更为集约和规范,使权力运行更为透明,使职务犯罪的各类行为失去立足的根基。
(三)把预防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注重风险管理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在注重惩处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是惩防体系构建的应有之义。因此,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严一常”的措施要求,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构建之中整体思考和推进,加强探索和研究风险防范策略,突出抓好“识别、防范、控制”三个环节。首先,要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开展日常专项监察、内部审计、法律咨询评价、财务稽核等,排查风险隐患,了解内控缺陷,为制定改进方案提供依据;其次,要健全风险报告制度,要坚持我院推行的风险自评月报制度,全面评估在反腐倡廉、经济运行、依法治企方面的风险情况;最后,要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要加强督查各业务部门在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等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能控。通过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手段,提高广大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营造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浓厚氛围。
(四)把预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注重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作保障,使其形成一种制度,成为一种文化。要将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时不断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避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空泛、不具体,没有紧密联系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并对目标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分解,导致出现责任目标针对性不强、保障无力等问题;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够科学、民主,在考核中,有时局限于检查有无文件、制度或听汇报,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责任制考核缺乏广度、力度和深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起分层分类、层层负责的岗位责任体系,促进各级人员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预防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依法治企和反腐败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作者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编辑:刘雁君nina_lyj@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