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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胡与老赵是朋友关系,老胡为做木材生意向老赵借款12000元,当时因相互信任而没有写借条。后来,老胡逾期不还借款,老赵多次登门索要,老胡还是不还。为防止老胡赖账,老赵在讨债时悄悄带上微型录音机背着老胡录下他俩的对话,以便日后在民事诉讼时作为老胡欠债的证据使用。请问: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作为证据使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