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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京都议定书》和《欧盟责任分担协议》,比利时必须在2008—2012年完成与1990年相比减排7.5%的目标。2006年9月比利时政府向欧委会递交了《比利时2008—2012年二氧化碳(CO2)排放限额分配国家计划草案》;2008年2月向欧委会递交了《比利时2008—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GHG)限额分配国家额度计划》。本文介绍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比利时联邦和各大区政府所采取的政策,特别是行业减排的目标和措施,如:能源生产、能耗、建筑、交通、工业、农业、林业及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