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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残疾人总数约为251万,他们既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也享有残疾人特惠性社会保障政策。特惠性社会保障政策由经济支持、医疗支持、教育支持、就业支持和社会服务提供等政策构成。残疾人社会服务宏观层面主要考察服务制度,包括住宅机构、社区康复机构、职业康复机构、凭单制度等,虽然服务制度从20世纪的保护模式中心漸变为自立生活与残疾人为中心模式,但保护模式、社区培训模式和以残疾人为中心模式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