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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议事程序本身来考察集体决策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凑议式”,二是“审议式”。所谓“凑议式”,即名曰集体领导,实则无人负责,参与决策者凑合议事,决定问题。这是过去常见议事决策方式。用这种方式来处理眼前的、比较单纯的问题,也许有它的长处。但是,用它来处理性质复杂、联系广泛、具有战略意义的问题,就会出现很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