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摩托车标准体系的制订

来源 :中国汽车市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j1983051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前言
  
  发展电动摩托车是解决环境污染、推动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但是多年以来,电动摩托车缺少标准,甚至缺少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科学界定,以至大量电动摩托车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根据国家发改委“配套出台,分类管理”的原则,依据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多次专题司务会议的精神,由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sAc)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SAC/SCI)和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sc27)组成电动摩托车标准制订工作组,在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完成了首批急需的六项电动摩托车标准(报批稿)的制订工作。其中Qc/T791-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和Qc/T792-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已于2007年11月14日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制订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背景
  
  (1)城市的扩大化和公共交通基础能力的不足,促使城市居民寻求一种介于摩托车和自行车之间的交通工具,恰当控制其车速、车重和外形尺寸,能在确保安全和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之间达到平衡,电动摩托车即是一种合适的选择。
  (2)石油能源紧缺和城市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推动了电源和电驱动技术的发展,近年这些技术已经逐渐移植、应用到电动摩托车上。
  (3)上世纪末以来,电动自行车产量飞速增长,但是电动自行车摩托化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有必要建立电动摩托车标准体系,以明确界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制订标准的基本原则
  
  (1)标准体系和标准项目的确立,尽可能与国际或其他地区的要求相协调。
  (2)目前制订的电动摩托车标准体系主要局限于纯电动摩托车,应用其他驱动技术(如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等)的电动摩托车,待技术相对成熟后再制订标准。
  (3)电动摩托车是电动车辆的一种,为了保证标准间相互协调,对凡是能够从已有的电动汽车标准中直接引用的一些基础内容,不再另作规定。同样,标准中与普通摩托车相同的其他安全要求,也直接引用已有的标准内容。
  
  六项电动摩托车标准内容介绍
  
  一、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报批稿)
  1、范围
  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2、术语和定义
  (1)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
  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
  电动三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摩托车。
  (2)电动轻便摩托车electric moped
  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3、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电动机总成、蓄电池、控制器均应符合电动车辆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中,控制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淋雨或使用高压清洗系统冲洗后仍能正常工作。应有制动电气联锁功能,以防止车辆被意外驱动,同时操纵加速器与制动装置时不会产生不期望的响应,如果制动时未松开加速器,当随后松开刹车时,车辆不应意外加速。具有行驶定速装置(无论采取何种定速方式)的控制器,前、后轮中任一车轮制动时,定速装置应立即失效,电动机不再输出功率。具有电机(磁)制动装置的控制器,该制动装置应能在制动时缓慢施加制动力辅助制动,电动机不应因突加激磁电流而骤停,从而导致车辆侧滑或甩尾。电动轻便摩托车所用的控制器在技术特性上应有防篡改设计,必须确保车辆的最高车速符合标准要求;
  灯光、制动等符合普通摩托车的传统要求。
  (2)装备要求:
  电源指示灯,颜色应该为绿色;
  应有蓄电池剩余电能指示装置;
  蓄电池充电器应有充电保护功能。
  (3)性能要求:
  动力性能(最高车速、爬坡能力、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续驶里程、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及防漏电(绝缘)性能、制动性能、驻车性能、可靠性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制动机构装配要求:
  制动手柄或制动踏板应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达到最大制动效能,且踏板力不大于400N,手握力不大于250N。停止施加作用时,制动力应随之消失;
  行驶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动。
  4、试验方法
  (1)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测定:
  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按GB/T537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2)前后轮中心平面偏差值测定:
  整车处于干质量状态,量具读数分辨率不大于0.5mm:
  将车辆前、后轮同时置于支承面上,后轮中心平面垂直于支承面,前轮处于直线行驶状态。以后轮中心平面(三轮车指二后轮的对称中心平面)为基准,测量前轮中心面对基准面的最大偏离。
  (3)电器部件试验:
  绝缘性能测量:用250V兆欧表按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待批准)的规定检查绝缘性能。
  制动断电装置试验:在蓄电池和电动机回路上串接一直流电流表,接通动力电路让电动机驱动车轮,然后紧握制动闸把,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试验:按制造厂的说明书,按额定电压给电动机接上电源,然后逐渐降低电压,到说明书所标明的欠压状态时观察欠压保护装置是否动作。
  在蓄电池和电动机回路上串接一直流电流表,接通电路,当电流增大到说明书所标明的过流状态时观察电流表是否断流或限流。
  (4)性能试验:
  性能试验按以下标准进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以上4项标准待批准)、QC/T791-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QC/T792-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 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及普通摩托车性能试验方法。
  
  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报批稿)
  1、范围
  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特殊的安全要求。
  2、一般要求
  除满足本标准规定的特殊安全要求外,还应符合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相关标准的要求;
  电器装置所产生的热量不可导致燃烧、材料变质或人员烫伤;
  电控调速单元的设计应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无操作而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或触电危险;
  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动力蓄电池表面不得有电解液渗漏或溅出。
  3、车辆结构要求
  动力蓄电池箱应均匀散热和通风;应在箱内电路中设置过热和过流保护装置;安装在车辆上的动力蓄电池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不可潴留于车辆内部的角落。
  动力蓄电池和动力电路系统通过断路器(指当电路异常时,切断电路的装置)或熔断器进行保护。该装置应能在车辆制造厂规定的过流、与动力蓄电池连接的电路出现短路的情况下,自动断开与动力蓄电池的连接电路。该装置的响应时间应由车辆制造厂根据动力蓄电池参数、动力蓄电池和电路发生过流或短路的防护方式来确定。
  (1)带电部分(指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的触电防护:
  对标称电压不高于36V(Dc)和12V(Ac)的带电部分不提出要求;
  标准电压高于36V(Dc)和12V(Ac)的带电部分应使用绝缘包覆,即基本绝缘或加以隔离密封以防止直接接触;
  带电部分的绝缘材料应能满足标称电压及温度的要求。带电部件的绝缘包覆应只能通过毁坏才能被拆除。绝缘油漆、涂料、胶水、瓷釉等类似材料都不能用作绝缘包覆(基本绝缘);
  带电部分的隔离密封应使用具有适当强度(制造厂规定)的护板、护盖、保护架等以防止直接接触。这些防护装置应牢固可靠,且耐机械冲击,其中人员乘坐及放置物品的空间的隔离防护装置不可以在不使用工具或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打开、拆除;其他部位则应按规定标示警告符号;
  不得含有裸露的导线、接线端、连接单元。车上布线应加以保护,不得接触毛刺、散热片等,同时应有效防止电线与运动部件的接触,以免损坏布线绝缘;通过绝缘导线的金属孔其表面要光滑、圆整且配有套管;
  各单元之间的连接导线,不应受到过度的拉力;方向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不应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
  (2)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触电保护:
  对标称电压低于60V(Dc)和25V(Ac)的电路,其外露可导电部分不提出要求;
  所有外露可导电部件全部连接以维持电位均衡。其连接方式可以为以电线连接或经由螺丝与金属车架连接:
  用一个0.2A以上的电流通过任何两个外露可导电部件,至少5s,测其电压降。根据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得到的电阻值不超过0.1Ω;
  除电动摩托车的辅助电路外,各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3)标准还对耐电压试验、防水试验提出了要求。
  (4)车辆与充电电源连接要求:
  车辆与充电电源连接时不可通过车辆自身的驱动系统使车辆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损坏任何物体的功能:
  与充电电源连接的系统中可能带电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况下均应有适当的防护装置,以防止直接接触。
  4、机械安全要求
  车辆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员车辆可以起步行驶,这个信号装置可以是GB/T4094.2《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规定的“运行准备就绪”信号装置。
  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显示,所显示的剩余电量的最低值由车辆制造厂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能够使车辆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车辆至少行驶3km。
  (2)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能为照明系统提供满足有关标准规定所需的电量。
  5、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有:耐电压试验;耐水试验:防过充电、防爆试验。
  
  三、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报批稿)
  1、适用范围
  规定了纯电动摩托车和纯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试验方法,包括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爬坡(包括最大爬坡度、定速爬坡、定坡度爬坡)能力试验方法。
  适用于纯电动摩托车和纯电动轻便摩托车。
  2、试验通则
  试验车准备:
  (1)试验车辆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在进行试验前走合100km。
  (2)试验车的试验质量(无特殊规定时)按照GB/T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第4.1.5条的规定。
  (3)电池为出厂一年内,充、放电次数在50次以内的全充电电池;使用全新电池时,按照制造厂提供的充电程序进行完全充电。如果制造厂未规定充电程序,则按GB/T18385-2001《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第5.1条的规定进行。
  (4)除必需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纵部件外,试验车的照明及信号装置、辅助装置必须关闭。
  (5)试验开始前电池在(25±2)℃的温度下静置8h。
  3、试验方法总体要求
  按下列顺序安排试验:准备试验车辆;最高车速试验;加速性能试验;爬坡能力试验。
  以上每项试验开始时,蓄电池的充电状态是前一项试验后的状态(更换试验场地过程中,避免消耗蓄电池电量)。最高车速试验开始时,电池应处于100%-95%的荷电状态。
  4、爬坡试验
  定速爬坡试验、定坡度爬坡试验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最大爬坡度试验,须有人工防滑的陡峭斜坡或自然的坚硬泥土、草地斜坡路面,其坡度最好能与制造厂预估的车辆最大爬坡角度相近,而所使用的测量区域,为10m长的均匀斜坡,且在测量区域的前端必须设置起动车道。
  
  四、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量程试验方法》(报批稿)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摩托车和纯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的试验方法。
  2、术语
  (1)能量消耗率energy consumption
  电动摩托车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设定工况做续驶里程试验。试验结束后,用配套的充电装置(或其他符合同样要求的充电装置)重新充电至试验前存量。期间所充电能除以总行驶里程所得到的商为电动摩托车的能量消耗率,单位为Wh/km。
  (2)续驶里程range
  电动摩托车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工况法、等速法行驶,直到设定的试验终止条件,能连续行驶的最大距离 为电动摩托车的续驶里程,单位为km。
  3、试验方法
  (1)总则:
  如果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则试验质量按照GB18176《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或GB1462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的规定设定。
  (2)试验条件:
  车上的照明、信号装置以及辅助设备应该关闭,除非试验时和车辆白天运行时对这些装置有要求;
  试验前,试验车辆应至少用安装在试验车辆上的动力蓄电池行驶100km;
  除驱动用途外,所有的储能系统应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值(电能、液压、气压等)。
  4、试验程序及结束试验循环的标准
  (1)按以下程序进行试验:
  对动力蓄电池按规定完全放电后进行初次充电,测量电网所消耗的能量;
  进行工况或等速条件下的续驶里程试验;
  试验后再次为动力蓄电池充电,测量来自电网的能量;
  由续驶里程和再次充电量计算能量消耗率。
  (注:在每两个步骤之间,如果车辆需要移动,不允许使用车上的动力,不允许使用制动能量回收等方法给车辆补充能量。)
  (2)试验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需停车终止试验;
  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工况法试验时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累计超过4s;
  等速试验时行驶速度持续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
  5、续驶里程试验
  续驶里程试验分为工况法和等速法两种。
  当对两种方法试验所得结果有争议时,以道路试验为准。
  6、动力蓄电池充电和能量测量
  完成规定的试验后,在2h内将车辆与电网连接,车辆按技术文件的要求(优先)或按照GB/T18385规定的充电规程使车辆的动力蓄电池充满电。在电网与车辆充电器之间连接能量测量装置,测量充电期间来自电网的能量E(用Wh表示)。
  7、能量消耗率的计算
  用下式计算能量消耗率C,将以Wh/km为单位的量值圆整到整数:
  C=E/D
  式中:E——况法和等速法续驶里程试验期间来自电网总的充电能量,Wh。
  D——工况法和等速法续驶里程试验行驶的总距离,km。
  8、续驶里程与能量消耗率的评定
  (1)如果在底盘测功机上先后按工况法、等速法进行试验。可分别纪录下工况法续驶里程D工况和等速法续驶里程D等速,然后按下式折算出当量续驶里程D当量
  D当量=αDD工况+(1-αD)D等速
  式中:αD为工况法续驶里程的加权系数,取αD=0.6。等速法的加权系数为(1-αD)。
  (2)分别按规定计算出二种试验的能量消耗率C工况和C等速,然后按下式折算出当量能量消耗率c当量
  C当量=αCC工况+(1-αC)C等速
  式中αC为工况法能量消耗率的加权系数,取αC=0.6。等速法的加权系数为(1-αC)。
  
  五、QC/T791-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2007年11月14日发布。2006年5月1日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新产品设计定型试验的实施条件、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判定依据以及试验报告所需的内容。
  2、定型试验需提供文件
  制造厂在试验前需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技术条件、技术规范等产品企业标准。
  (2)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3)能够证明试验样车符合国家已颁发的强制性标准检测要求的试验报告或其他技术文件。
  (4)车辆主要总成(蓄电池系统、电机及其控制器系统、车载充电系统等)的相关试验报告。
  (5)需要的其他资料。
  3、试验终止条件
  (1)需要做较大变更方能符合强制性标准(见附录A)检测项目的要求。
  (2)转向、制动系统的效能不能确保行车安全。
  (3)样车性能指标与产品技术条件差距较大。
  (4)车架、车身及其承载系统断裂或开裂,导致无法继续试验。
  (5)蓄电池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车载充电系统出现严重问题,无法继续试验。
  (6)出现试验单位认为必须终止试验的其他情况。
  4、试验样车数量
  试验样车数量为3辆。
  5、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包括3个部分:强制性标准规定项目;整车性能试验项目和整车可靠性行驶试验项目。
  
  六、QC/T792-200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规范》(2007年11月14日发布,2006年5月1日实施)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动机(包括含减速器的电动机)及其控制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电动机采用直流24V、36V、48V、60V、72V、……,以12V标称电压逐次递增。
  (2)外观:用目测法检查。
  (3)装配质量:规定了轴向间隙、径向圆跳动和端面跳动。
  (4)对引出线、绝缘电阻、绝缘介电强度、定子电阻、定子电感、旋转方向、电动机空载电流、电动机额定数据、电动机超速、电动机短时过载、控制器最大输入电流、控制器功耗、控制器短时过载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5)控制器主要功能有调速功能、过电流保护功能、欠压保护功能、制动断电功能、防失控保护功能等。并对重量,温升、低温、高温、恒定湿热、淋水、振动和冲击、噪声、寿命和说明书作了相关规定。
  3、型式检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设计定型时。
  (2)更换材料和工艺影响性能时。
  (3)正常生产2年。
其他文献
最近“福特将出售沃尔沃”传闻再次甚嚣尘上,但与去年不同的是,此番传闻中频频出现了中国车企的身影。一些外电称,上汽、东风、广汽、奇瑞四大车企都在与福特接洽,意欲收购沃尔沃轿车,大有“沃尔沃”花落中国之势。  在一个个无风自起的“谣言”面前,福特汽车中国副总裁许国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日前终于站出来表态:“我可以肯定地回答,福特公司没有出售沃尔沃的计划,并且包括马自达、福特等5大品牌,福特公司都不会进行
以新型混沌系统——Liu系统为例,运用Matlab对混沌系统进行建模和动态仿真,分析了其动态仿真在混沌控制与同步中的应用,并对仿真结果作了简要的说明和讨论.
“汽车下乡”细则公布,总体来讲考虑比较周全,但是细节上,尤其是农村用车环境方面还是欠缺一些考虑的。  首先是燃油费可能会增加。农用车使用的是农用柴油,农用柴油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而农民在燃油这部分的成本相对较低,现在如果换成使用汽油的微客和部分轻货,将不再享受燃油方面的优惠,这等于增加了农民用车的成本。  其次是维修不方便。换成技术含量较高的轻卡和微客后,农民没有自己维修的能力,必然对品牌服务站有需
教育是一种基于人的心理而又旨在促进人的心理全面、和谐发展的活动。新课程背景下研究性学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形成学生
将一种基于聚类算法的RBF(径向基函数)神经网络方法运用于入侵检测中。在这种方法中采用两阶段学习方法,在利用非监督学习算法确定网络隐层中心时,提出一种基于高斯基的距离度
十年前,当全球汽车业大重组时,中国汽车业还在低谷中徘徊,市场相对封闭,世界汽车业的电闪雷鸣还无法撼动中国汽车市场。时至今日则不然,欧洲的大众、PSA、宝马、奔驰、菲亚特,美国的通用、福特、克莱斯勒,日本的丰田、本田、日产、马自达、铃木,韩国的现代起亚等世界主要的汽车跨国公司,均已通过合资方式进入中国,投资集中在以轿车为代表的乘用车领域。世界汽车业格局的变化已开始在中国留下清晰的痕迹,一个世界“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