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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是实现社会公正、强化产权保护、维系市场秩序的必要职能,在现当代的资本市场监管与治理中越发重要,以维护公司自主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证券投资风险自担与投资实质正义实现之间的平衡。我国台湾地区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演进发展与职能履行表明,在资本市场治理中这一保护者的特殊治理角色对市场监管向着市场治理的结构性变革转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台湾地区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治理角色实现的权能配置和履行机制利弊兼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改中有关法规范设计有着镜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