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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审批制度是1991年10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检疫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检疫制度。通过实施检疫审批,可以根据已掌握的输出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安全引进种苗等繁殖材料,防止病虫害传人。随后,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先后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又对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尽管如此,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现将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