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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网民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数字媒介素养,缺少网络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知识,就会处于"裸泳"状态。近期,出现了诸多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不理智行为:"浙江11岁女孩沉迷抖音打赏主播10天刷掉近18万元""七岁男孩为打赏主播两天偷刷奶奶8千元""河南10岁男孩将父亲丧葬费5万打赏主播"等,不一而足。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的明确规定,但这毕竟是事后的纠偏、纠错,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