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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此举的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